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相关要求,本院决定对三件拟不起诉案件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2年8月24日上午10:30(黄某某盗窃案)
2022年8月24日上午11:00(李某某、庞某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
2022年8月24日上午11:30(黄某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
二、听证地点:廉江市人民检察院12309大楼二楼听证室(廉江市城南街道廉江大道南)
三、注意事项
(一)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听证机构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二)参加听证人员需配合做好防疫工作,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及身份证件,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并扫场所码打卡。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施维
联系电话:0759-6522502
联系地址:廉江市城南街道廉江大道南廉江市人民检察院
特此公告
廉江市人民检察院
2022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