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
主要职责: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组织协调本院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组织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负责文秘、信息、统计、档案、文件、保密、打印等工作。负责联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督办领导批办和交办的事项。负责收集管理图书资料,编辑检察工作文件、刊物,组织编写检察工作年鉴和检察志。开展检察宣传工作。负责本院意识形态工作。
负责管理本院技术工作和技术性证据检验、鉴定、审查等工作。负责本院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管理工作。
负责编制和统管经费、装备的年度计划。负责本院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项目建设等工作。负责院机关食堂工作。
司法警察大队加挂在办公室。负责保护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查案件的犯罪现场。负责提解、看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送达法律文书。负责检察机关专门接待群众来访场所的秩序和安全,参与处置突发事件。协助办理公益诉讼案件调查核实相关工作。负责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
政治部(机关党委)
主要职责:负责抓好本院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承担机构编制、干部人事、人员分类、人员调配、政审、考核、任免、工资绩效、检察官遴选、检察官等级、司法警察警衔、劳动合同制辅助人员管理、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理论学习、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协助管理工会、共青团、妇女群众组织工作。
负责对本院检察人员执行法律、法规和上级检察机关以及本院的规定、决定的情况进行督察。承担内部审计工作。落实检察官惩戒相关工作。对接上级巡察工作。
机关党委加挂在政治部。主要负责机关党建全面工作。
普通与重大犯罪检察部
主要职责:负责对法律规定由本院办理的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危害公共安全案件、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案件、侵犯财产案件、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案件、危害国防利益案件、军人违法职责等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本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负责组织实施各类与打击普通刑事犯罪、重大刑事犯罪相关的专项工作和“两法衔接”等工作。
职务与经济犯罪检察部
主要职责:负责法律规定由本院办理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件、职务犯罪案件、网络犯罪案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刑法分则第二百八十五条、二百八十六条、二百八十六条之一、二百八十七条之一和之二有关计算机信息网络方面的犯罪)、涉非公经济犯罪案件(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挪用特定款物罪)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本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组织实施与打击职务犯罪、经济犯罪相关的专项工作。
刑事执行检察部
主要职责:负责对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羁押、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和办案期限的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
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部
主要职责:负责审查向本院申请监督和依职权监督的民事、行政案件。承办对同级人民法院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民事、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办理本院管辖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
负责办理法律规定由本院办理的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公益诉讼案件。负责对本院起诉到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公益诉讼案件,派员出席法庭,依照有关规定提出检察建议。办理本院管辖的公益诉讼申诉案件。
控告申诉检察部
主要职责:负责受理向本院的控告和申诉。承办本院管辖的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负责组织推进“12309”检察服务中心工作,参与开展信访维稳、普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法治建设等工作。
综合业务部
主要职责:负责案件的统一受理流转、办案流程监控和预警、涉案财物监管、法律文书监管、案件信息公开、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的接待。统一组织办案质量评查、业务考评和业务统计分析研判。负责司法档案的收集和管理工作。负责业务信息化需求统筹。指导本院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应用。组织指导人民监督员工作。
承担本院检察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本院检察调研及理论研究,调查研究国家公布的与检察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落实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承担司法责任追究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