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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江市院召开联席会议“四步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2016-06-23 字体:

廉江市院召开联席会议“四步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6月20日,廉江市院召开2016年第二次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该院副检察长、院总支书记叶军同志在会上传达学习了《湛江市人民检察院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江丽兵同志传达学习上级检察机关和廉江市委关于建立谈话制度的相关精神并主持会议。院领导班子成员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一、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相关精神,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会议指出,在当前新常态下,要进一步认清形势,提高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必要性认识,切实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部署。一是认清重大意义。深化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认识,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观念,深刻领会落实主体责任对推进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检察机关的要求和部署上来。二是坚守责任担当。院党组要自觉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狠抓严明纪律、狠抓作风建设、狠抓惩治腐败,真正肩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三是做到务实行动。全体干警要紧密联系检察工作实际,将党风廉政建设与检察业务工作、检察队伍建设和检务保障建设相融合,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

二、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有序开展

会上,该院副检察长、院总支书记叶军同志在会上传达学习了《湛江市人民检察院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强调要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各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职能作用及各监督主体不同的监督方式、重点和优势,帮助监督检察干警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遵纪守法、廉洁从政情况,以形成监督合力,强化监督力度,提高监督实效。一是召开联席会议定期传达学习上级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部署任务,明确要求。二是分析研究本院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情况;通报分析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情况;针对存在问题制订相应措施。三是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制度,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督促各部门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形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合力。四是了解反馈党员干部、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改进和完善相关工作。

    三、坚持廉政谈话制度化,抓早抓小抓预防

    该院以《湛江市检察机关谈话制度》、中共廉江市委《关于开展谈话提醒建立完善抓早抓小工作机制的通知》为指导,积极创新监督方式,实施监督关口前移,把推行领导干部谈话制度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不断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腐败的力度。一是建立谈话制度。建立多层次系统化的谈话制度,针对队伍思想政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好四个方面的谈话,即任职谈话、了解谈话、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并综合运用委托谈话、函询+谈话(函告+书面建议)、“打电话”、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对被监督对象进行提醒警示,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二是注重抓早抓小。高度关注并全面掌握机关干警的思想、工作、纪律、作风状况,对全体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中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纪检组定期分析干警和领导干部身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和相关人员,及时进行谈心谈话,提醒干警对自身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加以纠正,防止小问题发展为大问题。

    四、以检务督查为载体,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会上,该院还专题学习了《2016年湛江市检察机关检务督察工作计划》中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项督查的要求,要求全体干警高度重视检务督察工作,充分运用检务督察的有效措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是自觉接受上级院督察,认真落实督察整改建议。积极配合上级检察机关督察部门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及落实主体责任专项督察,对开展“学党章法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情况,以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专项督察。配合开展落实八项规定、执行财经纪律情况专项督察,重点对“三公”经费、会议经费开支,津贴、补贴发放项目落实财务管理制度情况进行专项督察。配合开展监所检察室履职情况专项督察。二是自行组织开展督察,形成常态化监督制约。对我院干警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情况、学习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情况、办案工作区设置和使用管理是否规范、涉案物品管理情况、执行“两个规定”情况、遵守检察禁令规定情况、遵守日常管理规章制度情况开展日常督察,哪个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哪个问题,以检务督察为抓手,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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