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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套路多,检察官以案说法教您擦亮双眼守好“钱袋子”

2020-08-17 字体:

非法集资侵犯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危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发生在你我身边的非法集资套路有哪些?如何擦亮双眼预防陷阱?

为让大家看清身边非法集资犯罪的“真面目”,湛江市检察院挑选了3个近年来我市检察机关办理的非法集资类案例,以案说法,请大家务必擦亮双眼,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

一、你看中他的高息,他瞄准你的本金

刘某某集资诈骗案

广东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某自2017年10月开始,帮社会上多名投资者炒房,从中赚取差价。2018年1月,刘某某上网赌博输了很多钱,于是便想到通过手机微信发布“炒房”信息,以给予高额回报为名,让之前炒房得益的投资者介绍亲朋好友投资“炒房”。为骗取投资者的信任,刘某某在初期按时依约归还部分本金和利润,致使投资者继续投入大笔资金“炒房”。

经审计,自2018年3月至2019年4月初,刘某某共集资诈骗陈某丙、陈某丁等42人资金共计人民币60580098元,所获资金全被刘某某用于网络赌博。

2020年4月8日,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刘某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检察官寄语:你看中的是他的高息,他瞄准的是你的本金。非法集资不能碰,小心高利变泡沫!

二、天上不会掉馅饼,一夜暴富是陷阱

侯某某集资诈骗案

侯某某自2016年5月起,利用廉江市某小区一商品房作为办公场所,雇用邓某某、胡某某、华某等11人作为员工协助其进行证券投资操作。为筹集资金,侯某某通过公司员工和朋友口口相传的方式对外进行传播宣传,鼓吹其炒股赚了很多钱,以2%至8%的高息为诱饵吸引投资人借款给其公司,并保证按时支付投资人高额利息。侯某某通过这一手段共向邓某某等27人借款492万元。

侯某某将借来的款项用于证券投资、支付借款利息、购买房产车辆和日常生活挥霍。2017年5月16日,由于集资款所剩无几,侯某某取出股市账户内全部资金483457元并逃匿到云南省昆明市,将该笔资金用于炒股及日常生活。

2019年11月23日,廉江市人民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候某某有期徒刑十一年。

检察官寄语:天上不会掉馅饼,一夜暴富是陷阱。今天非法集资贪图高利,明天人财两空追悔莫及!

三、理财要慎重,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

龙某甲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龙某甲自1997年3月份开始,在其位于吴川市的家里以“天天会”“周会”“月会”的形式开设会场吸收民众的供会款,每一份标会的金额从100元至1000元不等,会员的会费可以以较高利息借款给他人谋利,同时会员能以较低的利息向会场借款。龙某甲自1997年3月份至1997年9月20日止,总共组织标会八组,吸收会员会款发生额635000元。经会首、会员、工作组三方清算核对,龙某甲欠7位会员的会款合计197247元未返还,龙某甲的会场有5名会员向会场借款合计200552元未偿还。

2019年9月12日,吴川市人民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龙某甲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

检察官寄语:树立正确理财观念,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警惕非法融资集资陷阱,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谨防血本无归悔恨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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