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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雷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08-18 字体:

  一、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在中共雷州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我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委政法委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要求,紧紧围绕湛江市人民检察院“争当全省检察工作排头兵、推动湛江整体检察工作进入全省第一方阵”的目标,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围绕中心,担职尽责,积极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始终保持“扫黑除恶”的高压态势。我院坚持扫黑除恶宣传力度、打击力度不减,紧紧围绕专项斗争第二阶段“治本”工作重点,坚持“是黑恶势力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的原则,立足稳、准、快,强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院党组专题研究扫黑除恶工作10次,检察委员会讨论涉黑涉恶案件9件。全年受理公安机关认定呈捕的涉黑涉恶案件63件103人,经审查,我院依照两高两部的指导意见,认定并批捕19件37人。受理公安机关认定移送审查起诉的涉黑涉恶犯罪案件90件182人,经审查,提起公诉的涉黑涉恶案件20件55人,市人民法院全部做了有罪判决。

  继续深化禁毒工作。围绕全市禁毒攻坚行动,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作用,共批捕涉毒案件174件185人,提起公诉161件174人。结合办案,深入镇(街)、社区、学校开展禁毒宣传活动,共印发禁毒宣传资料1000余份,先后6次参加纪家镇政府组织的禁毒宣传活动,拍摄了禁毒题材微电影《决不放弃》,切实增强了禁毒宣传效果。扎实推进禁毒挂点工作,为禁毒挂点村委投入禁毒经费18万元,协助纪家镇北仔、周家、纪家、恬神村委会完善禁毒工作机制。2019年,我院在全市禁毒工作考核中取得优秀成绩,被评为市禁毒先进单位。

  精准服务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按照“三大攻坚战”的部署,从严打击在重大经济金融风险防范化解,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合同诈骗、金融诈骗、电信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中的刑事犯罪案件,批捕嫌疑人20人,提起公诉22人。办理了雷州首例“套路贷”案,批捕涉案犯罪嫌疑人20人。在办案力量紧缺情况下,安排8名检察人员长期驻村,优先保障“十百千”干部回乡、扶贫挂点和“治软”挂点工作。全体检察人员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致力改善乡村的环境卫生,切实回应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环境的需求。深入开展“守护美丽乡村”专项公益诉讼活动,监督18个镇(街)彻底清理垃圾堆放场,恢复耕地、林地150亩。

  积极服务营商环境综合改革。制定《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落实深化营商环境综合改革工作方案》,建立与市工商联联系机制,开展涉非公经济案件立案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举办“检察护航民企发展”主题检察开放日,邀请民营企业家代表两次走进检察机关,认真倾听民营企业家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受理民营企业的司法诉求,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依法办理办理民营企业负责人犯罪案件和破坏企业发展的刑事犯罪案件,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司法环境。

  主动融入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积极化解基层矛盾,推进认罪认罚从宽、信访维稳、司法救助、国家赔偿工作。一年来,我们注重办案的政治、法律和社会效果,充分发挥“捕诉一体”“认罪认罚从宽”等办案机制,办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的刑事案件281件334人。充分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一站式”便民平台作用,共接待群众来访133次228人,认真落实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性答复率达100%。依法办理国家赔偿案件,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共受理刑事赔偿案8件,立案7件,已落实赔偿3件,共支付赔偿金26.2万元。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14件36人,共发放救助金37万元,解决了因刑事案件遭受侵害的被害人的身体受损赔偿及生活困难问题,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

  (二)扎实做好“四大检察”工作,刑事检察与公益诉讼呈亮点。

  “四大检察”即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四大检察”既是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具体体现,也是适应社会主要矛盾变化、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必要要求。一年来,我院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推动“四大检察”协调发展。

  勇担当,新作为,在全市率先推行“捕诉一体”办案工作。去年2月,我院按照案件类型组建专业化办案组织,同一案件批捕、起诉、诉讼监督由同一办案组检察官负责到底,在湛江市各县区检察院中率先启动“捕诉合一”办案模式,通过整合司法办案资源,优化办案力量,科学调整办案比例,确保了刑事案件在检察环节高效快速流转。2019年受理公安机关呈捕案件1057件1340人,与2018年同期的898件1184人相比,件数上升17.7%,人数上升13.2%。经审查,批准逮捕934件1187人,与2018年同期的830件1087人相比,件数上升12.5%,人数上升9.2%。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105件1623人,与2018年同期的1031件1416人相比,件数上升7.2%,人数上升14.6%。提起公诉951件 1320人,与2018年同期的741件956人相比,件数上升28.3%,人数上升38.1%,判决生效789件1062人。受理市监察委移送审查起诉12件13人,办结11件14人。在办理刑事案件的数量持续“领跑”湛江市各县区院的情况下,我院依托“捕诉合一”的优势,充分挖掘检察官的潜能,增强检察官在办案工作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案件质量明显提升,2019年案件的不捕率、不诉率均比2018年下降,提起公诉的认罪认罚刑事案件,法院对量刑建议的认定率达95%以上,全年没有出现无罪判决案件。

  狠抓“一号检察建议”落实,做深做实未成年人检察工作。2019年,我院受理审查逮捕侵犯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以及未成人犯罪案件94件115人,批准逮捕84件101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02件140人,提起公诉85件113人,如依法办理了纪家镇“二龙团”、英利镇“道义队”以未成年人为首的涉恶案件。注重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共对15名涉罪未成年人作出不捕、不诉决定。着力推进“一号检察建议”落实,选派29名业务骨干担任21个镇(街)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开展法治宣讲活动60场次,举办未成年人法律保护专场检察开放日3场次。结合学生在暑假期间安全问题高发的特点,以检察官的名义致全市中小学生和家长一封信。针对未成年人在校安全管理和防范性侵害工作,在市教育局公开送达检察建议书,得到了师生、家长的欢迎。去年11月,市委、市政府在我院召开主题为“共筑未检梦,齐心育花朵”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推进会,出台《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意见》,建立了党委领导、政府支持、社会协同、家庭和学校配合、公众参与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社会化工作体系。积极争取社会力量对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的帮扶,我市首个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在广东臧隆记食品有限公司挂牌运行,为犯罪情节轻微被依法作出不捕不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矫正、技能培训、就业指导提供了新的平台。

  (三)聚焦民生,回应民声,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2019年,我院重点就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保护、食品安全、国有财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先后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守护海洋”、“守护美丽乡村”和“闲置土地整治”等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立案审查行政公益诉讼诉案件60件。联合市场监管局、教育局、食品药品监督局等部门对校园食品、网络餐饮等领域开展专项检查18次。先后办理了市某中学学生食堂向学生提供超保质期大米等食材案、客路镇南山乙村非法堆放塑料类固体废物、乌石镇港区海域海上餐厅污染海洋等案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9份,监督相关职能部门,促成整改,及时回应民声,得到了人民群众的高度肯定。办理了我市首宗“闲置土地整治”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促成奋勇高新区约3万平方米闲置国有建设用地得以合法开发。保护舌尖上的安全,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我市90多家入网餐饮服务平台排查整改。立案调查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件,向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件。如本院公诉部门移交的陈某某伙同他人故意毁坏沈塘镇通明渡滩涂内红树林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一案,被告人毁坏红树林总面积34.4亩,总株数34847株,经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热带林业研究所评估,被毁红树林的功能价值为51.52万元,造林恢复成本28.09万元。我院对该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生效,限被告人陈某某赔偿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损失人民币51.52万元、造林恢复成本人民币28.09万元。该案的成功办理,大大提升了保护社会公益的效果,也为开展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工作积累了有益的经验。

  (四)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加大“两项监督”和刑事审判活动监督力度。提前介入公安机关侦查活动6次,受理立案监督案件13件,监督撤案4件,向公安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4份,检察建议书18份,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13份,均得到了市公安局的整改落实。对不构成犯罪、证据不足或情节轻微的,不捕83人,不起诉198人。加强审判监督,检察长列席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6次,通过发表列席意见,消除检法双方在法律法规理解和适用上的分歧,最大限度保障司法公正。

  强化民事行政诉讼。共受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8件,其中受理民事审判监督案3件,执行活动监督案3件,生效判决监督案2件,全部办结。向市人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2份,均得到采纳。

  加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对市看守所监管工作的法律监督过程,及时发现监管活动的违法情形并发出检察建议11份,均已采纳整改。深入推进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审查羁押必要性案件64件,其中立案办理43件,办案单位采纳建议40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社区矫正检察工作的机制,核查社区矫正人员558名,促进社区矫正活动依法、公正、规范进行。扎实做好特赦实施工作,发出特赦检察意见书68份,经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查,对符合特赦条件的56人予以特赦。

  (五)强化自身建设,提升司法形象。

  坚持党建引领。去年,我院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开展基层党建规范提质行动的方案》的要求,设立院“机关委员会”,重新设立四个党支部。院党组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组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26次。各支部认真开展党员评议活动和民主生活会,狠抓共性问题的整改。重新修订《党组议事规则》等制度,进一步提高了党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走深走实,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通过集中学习、上党课、举办革命传统教育和重温入党誓词活动等,引导干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通过学习,全体检察人切实用实干检验了初心,以业绩诠释了使命。一年来,检察官“白+黑”“5+2”忘我工作成常态,人均办理刑事案件144件(员额检察官的院领导人均办案95件),人均办案量位居湛江市各县区院前列。

  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我院将司法作风建设作为政治责任和使命责任来抓。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压实廉政建设责任。坚持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制定《关于改进司法作风、提升司法文明的意见》,开展“以案明纪、规范司法、严守底线”专项教育活动,严格落实司法人员干预或过问案件登记制度。加大日常执纪监督力度。坚持抓早抓小,对干警落实上级工作部署、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规范司法行为等进行经常性检查督促,并通过批评教育、谈心谈话、函询诫勉等手段,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主动接受省检察院党组第一巡察组下沉巡察,持续抓 “四风”整治,院领导班子带头按照中央关于开展“六个对照”、查找“五个方面差距”的要求,对照党章,联系实际,检视自身问题并全面落实了整改。

  (六)主动接受监督,促进司法规范。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走访或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检察活动4人次,通过“请进来”的方式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坚持向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汇报检察工作,如去年12月,我院向人大及其常委会专项报告公益诉讼工作并接受审议,及时落实了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和交办事项。认真做好代表联络工作,先后走访镇(街)人大代表10次,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订阅《当代检察官》1万余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检察工作更加了解和支持。

  深化检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依法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1623条,公开文书1169份,重要案件信息9条,为律师、辩护人及当事人近亲属提供案件查询服务193人次,通过微信平台预约查询17人次。联合市委组织部开展“检察普法,党建加‘法’”主题活动,组织25名检察官到26个村委会进行普法和检察宣传,普法的同时也向基层组织征求了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检察工作。

  一年来,我院各项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服务市委工作大局的方式方法研究不够深入,服务能力有待提高。二是“四大检察”发展不平衡,民事行政检察、认罪认罚和立案监督等工作还需加强。三是案多人少问题仍然突出。员额检察官职数少,与实际办案工作量不匹配。还存在招人难,留人难问题。

  二、2020年检察工作计划

  2020年,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央、全省、全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全国、全省、全市检察长会议和省委、市委全会的部署,以“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为总要求,立足“打造湛江市域副中心城市”这一总目标总任务,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服务大局为己任,以司法为民为宗旨,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队伍建设为根本,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雷州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让人民群众共享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坚持政治引领,在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上彰显高站位。认真落实“检察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机关、业务性极强的政治机关”的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抓实政治建检,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特别在今年初,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加快蔓延,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影响社会经济稳定发展。我们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主动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司法检察保障,严惩在疫情防控期间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犯罪和生产销售伪劣防治、防护产品药品的犯罪,严厉打击编造与疫情有关的恐怖信息、利用疫情制造传播谣言、煽动、破坏法律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等犯罪。

  第二,把使命放在心上,主动融入大局,在保障社会经济文化高质量发展上体现新担当,一要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坚持把打击犯罪、维护稳定与化解风险、促进发展统筹起来,主动服务和保障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为全面建设成小康社会贡献检察力量。以强烈的政治担当,以更大的毅力耐力定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二要更加积极主动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三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精神,以更大力度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四要围绕民生,扎实规范推进公益诉讼工作,推动解决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问题。五要加强并完善与市纪委监察委办理职务犯罪的衔接机制,继续推动反腐败斗争。

  第三,把责任扛在肩上,依法履职尽责,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充分发挥审查批捕、审查起诉职能,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政治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力、平稳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树立“少捕慎诉”理念,正确处理好捕、诉关系,进一步降低逮捕率,审前羁押率,努力扩大教育面,减少社会对立面,化解基层矛盾。加大防控和打击新型网络犯罪的力度,深入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不断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主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积极推进平安雷州建设。

  第四,强化法律监督,在守护公平正义上实现新突破。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面充分平衡发展,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第五,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打造检察铁军,担负起新时代法治使命。一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永远在路上,持之以恒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严管就是厚爱,不断强化内部监督,把全面从严治党的主题责任落实好。二要持续推进能力素质建设,着力提高检察人员综合素养和专业化水平。三要认真稳妥推进检察内设机构改革、司法体制改革,优化管理,落实各类检察人员工作考评办法,切实做到人尽其才,机构高效运转,全面提升检察工作质效,构建科学、高效的检察管理体系。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做好2020年检察工作意义重大,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下,在市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我院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决策部署,切实履职尽责,精准发力做好各项工作,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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