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25日下午,湛江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长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领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第十五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全省检察长会议和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20年全市检察工作,部署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和林在会上作了讲话。
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争当全省检察工作排头兵、推动湛江整体检察工作进入全省第一方阵”这一目标,砥砺奋进,开拓创新,多项业务指标位居全省第一,公益诉讼、未成年人检察、扫黑除恶、控告申诉检察等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并站稳第一方阵。
张和林强调,2021年,全市检察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大局,落实“紧盯一个目标、铸牢两大品牌、实施三大工程、做优四大检察”的工作思路,即紧盯“推动湛江整体检察工作进入全省第一方阵”这个目标,铸牢党建和民生检察两大品牌,实施办案质效提升、作风建设深化、工作创新驱动三大工程,做优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为我市全力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加快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紧盯一个目标,坚持做到“六个必须”
紧盯“推动湛江整体工作进入全省第一方阵”这个目标,必须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必须对标对表第一方阵目标,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必须“付出不亚于任何人的努力”,必须勇于开拓创新,必须注重总结宣传。
二、铸牢两大品牌,引领推动检察工作提档升级
(一)铸牢党建品牌,形成示范引领
一要坚持政治建检,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党课和终身必修课,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二要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加强组织领导,树立正确党史观,认真完成好规定动作,创新开展特色自选动作。
三要积极树品牌育典型,认真落实新时代检察系统党的建设指导意见,进一步提高“三会一课”质量,着力挖掘选树先进典型,持续强化检察文化品牌建设。
(二)铸牢民生检察品牌,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一要当好服务湛江振兴发展“答卷人”。竭尽湛江检察所能,为湛江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提供更多更好的“检察产品”。
二要当好社会稳定的“压舱石”。始终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放在第一位,持续深入开展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专项行动,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保持打击严重暴力犯罪特别是个人极端犯罪的高压态势,认真开展“平安创建”集中打击清源百日行动,依法惩治和预防经济金融领域犯罪。
三要当好营商环境“护航员”。深入开展营商环境整治和优化提升活动,坚持依法平等保护各类企业,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挂案”专项清理,推动民营企业筑牢守法合规经营底线,加大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力度。
四要当好乡村振兴“助力者”。要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农村国有资产和集体财产安全、侵害农民利益和危害农村稳定的各类犯罪,继续落实扶贫领域涉案财物快速返还工作,大力打造平山岗村党建新品牌。
五要当好社会治理“调度员”。深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工作,扎实推进集中治理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巩固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用好12309检察服务中心驻各镇(街)工作站,全面开展检察公开听证,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六要当好未成年人的“守护者”。积极推进未检业务统一集中办理,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继续加大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力度,没完没了督促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做实未成年人帮教工作,加强对基层院“亮点”工作培育。
三、实施三大工程,助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办案质效提升工程。进一步严格规范检察监督管理,持续提升检察队伍能力素质,加快推进智慧检务建设,加大典型案例的培育力度。
二是作风建设深化工程。要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推动检察机关管党治党更加严紧硬,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落实好“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着力强化服务意识,开展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
三是工作创新驱动工程。要积极搭建创新成果评选活动平台,对标先进地区、先进兄弟院,强化基层院建设目标指引,加大理论研究工作力度。
四、做优四大检察,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一是刑事检察工作要进入全省第一方阵。着力提升刑事案件质量,切实降低审前羁押率,进一步加强“两项监督”工作,深化刑事审判监督。
二是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要争先进位。强力推进执检三项监督业务,积极推进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侦查工作高效开展,持续推进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工作的常态化建设,继续加强社区矫正检察工作。
三是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要构建新格局。进一步抓实业务数据分析工作,按上级部署认真开展专项监督活动,完善行政检察工作格局,全面深入推进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
四是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要走深走远。注重把握好各监督领域的办案尺度,加强与刑事检察部门的协作,全面推行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公开听证常态化,推广“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加大办案辅助机构建设,注重培育典型案例。
会上,书面传达了上级有关会议精神,通报了2020年度湛江检察十大典型案(事)例和2020年度湛江检察先锋人物的评选结果,宣读关于2020年度全市检察机关信息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表彰通报,并为2020年度湛江检察先锋人物进行颁奖。
市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副处级干部,政治部副主任,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员额内检察官,以及各县(市、区)检察院检察长、办公室主任在主会场参加了会议,各县(市、区)检察院参会人员通过视频在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