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本院决定对庄某某涉嫌交通肇事案、黄某某涉嫌交通肇事案和尤某某涉嫌交通肇事案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5年4月17日(星期四)上午9时
二、听证地点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一楼听证室(湛江市市辖区绿华路36号)
三、注意事项
(一)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听证机构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二)参加听证人员需提前15分钟到场,出示身份证件。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助理
联系电话:0759-2538321、0759-2538712
特此公告。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