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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民喜闻乐见的方式讲好经开区检察普法故事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履职报告

2020-11-10 字体:

  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和关心支持下,经开区检察院紧紧围绕区委政法委的统一安排部署,严格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立足检察职能,结合办案实践,层层推进、细化开展了“七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助力营造和打造经开区良好的法治氛围与法治环境,为经开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检察保障。11月9日上午,经开区举行第二届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会,我院以97.68分获得第一名,被评为优秀等次。评议会上,经开区党委副书记、区委政法委书记庞康稳同志在讲话中对区检察院将执法普法深度融合,工作扎实有效给予了高度的肯定。

  主要做法如下:

  一、强引领,制度压实责任保障普法工作顺利开展

  为高质量履行普法职责,我院强化组织引领、建立健全普法工作责任制度,实现全院“一盘棋”齐抓共管普法工作。

  (一)高度重视,机制压实责任。我院以“一把手工程”抓实普法实践,围绕普法、检察信息宣传、禁毒工程信息宣传、“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等工作成立专门领导小组予以统筹安排,细化分工和明确联系人制度,为“七五”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二)有条不紊,落实普法任务。为层层明确普法教育的目标、要求、内容和任务,我院细致制定本院各年度普法计划方案、重点推进事项、工作责任清单与责任分解表,并依托我院门户网站对外公开每年度普法工作责任清单,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及时总结调整,保质保效开展普法。

  (三)全员参与,同心协力普法。我院精心打造高水准普法宣讲团,组建了31人法治副校长宣讲团队、22人关爱未成年人志愿者团队。宣讲团成员身体力行送法进学校、社区、乡村、企业等地,以大公开课的形式现场宣讲达90余场次,广受欢迎,使普法宣传融为群众工作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好学法,打造“学习型”普法宣传强队

  近三年我院持续深化“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活动,创新探索将学法用法融入干部培训,提升检察人员学法深度、广度与实践能力。

  (一)善于抓取学习重点。党组中心组、各支委带头学好《政务处分法》、《检察院组织法》、《检察官法》《民法典》等重要法律法规,组织全院人员参加9场《民法典》专题培训,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选取热点内容、强化交流、研讨,按时保质完成年度学法计划及线上线下学习、考试;强化法检业务交流分享,于今年8月组织干警参加法检同堂培训,创造面对面交流学习的良机。

  (二)丰富学法用法形式。2018年以来,我院举办线下学法培训77场次,组织干警赴高校脱产培训;倡导运用“学习强国”APP学法;以学促干,组织观摩庭审、现场教学;以考促学,鼓励干警参加湛江市优秀公诉人比赛、案管业务“以赛代训”活动、员额检察官遴选考试等,我院多位干警分获“全省案管业务能手”、市级“优秀公诉人”、“优秀辩手”称号,收获战果的同时也提升干警理论水平。

  三、深融合,聚焦主业主责将办案变为最好的普法实践

  我院精选23个涉及“四大检察”、具有社会警示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例建立本院资源库,在保障办案质效和“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的同时注重开展媒体宣传。

  (一)以案释法,严明公正执法与提高普法质效并重。2018年以来,我院受理审查起诉案1780件2868人,审查逮捕案984件1498人,起诉全市首宗利用“暗网”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受到最高检《方圆》杂志的重视及社会各界的关注,《方圆》杂志专访承办人并在8月下期封面和公众号两次进行报道,被省检察院作为案例引用,被《广东检察》、《湛江日报》、《湛江政法》、《湛江检察》等公众号相继转发,引起了上级检察机关、相关职能部门的重视和广大群众的高度关注;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六清”行动,受理侦查机关认定涉黑恶审查逮捕案250件446人、审查起诉案251件619人,制发14份检察建议促进“行业清源”,在上级院领导下组建专案组办理了全省十大涉黑案件之一的宁智强涉黑案,共查封、扣押、冻结总资产初步估值约21亿多元,聚焦疑难、强化“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宽严相济”效果,庭审现场三十余名被告认罪伏法,二审法院维持原判,我院及时通过主流媒体公布该案的权威信息,起到教育一批、震慑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并以该案为原型创作剧本参报平安中国“三微”比赛;起诉2宗涉及“学托”诈骗学生家长上百万的诈骗案,并以此为契机编发公众号提醒群众远离“学托”骗局;邀请百余名区直、乡镇机关工作人员旁听我院办理何某军等14人涉嫌贪污、职务侵占案庭审;办理一起伪造印章进行虚假诉讼案,“三个效果”明显,被《湛江日报》、《湛江云媒》记者跟踪报道。

  (二)深化职能,助推法治政府建设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三年来,我院共受理行政公益诉讼线索335件,办理诉前监督案175宗,诉讼案3宗,发挥职能成功保护生态公益林共计83.6亩,督促相关部门代为修复被破坏51.1亩水源涵养林以及5.98亩农用地,保护鹤地水库这一湛江市八百多万市民的“大水缸”,起诉徐闻县自然资源局“懒政”的行政公益诉讼案获胜诉;起诉全省首例探索利用增殖放流修复海洋生态环境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获胜诉受到省院领导的表扬,庭审全程直播,被告人公开赔礼道歉并主动修复生态;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整改龙海天旅游度假景区内养殖废水违法直排入海,携手有关单位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区污染整治牵头部门起草有关近岸海域污染整治实施方案首次将检察建议的落实列在职责分工首要位置;办理违规使用医保卡购物诉前监督案,助力规范医保基金使用、保护国有财产,被《广州日报》、《湛江日报》等媒体转载报道;开展专项监督活动督促搬走东南码头92吨垃圾山,“清”走辖区某广场200余车建筑垃圾;积极探索公益诉讼新领域,办理全市首宗涉英烈保护公益诉讼案首次采用公开宣告送达,针对银行职员非法买卖30000余条客户信息的监管漏洞,办理全市首例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案,办理多案的经验做法被省院采用推广、被市级媒体平台宣传报道;广开监督面、向社会各界公开特聘我院首批公益诉讼观察员共29位;办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共23件,制发检察建议14份;开展自然资源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推动了湛江市、经开区法检两院联合座谈,并扎实开展监督,受省院调研组好评;接待信访群众、电话、网络信访共计231次448人,处理群众来信76件,升级打造12309检察服务中心,做实检察长接访制度,严格做好七日内程序性答复,做实信访维稳工作,院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刘建强获评湛江市信访维稳工作先进个人;妥善处理了一起东海岛近60名村民的群体性上访事件、引导选出村民代表依法信访;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全程通过12309网络平台、电话联系办理了一宗跨省信访案件,帮助信访人解冻银行账户金额70余万元,有效为民解困获肯定,分享该案经验做法创1.2万人次阅读量;着力化解社会矛盾,释法说理解开了一对老上访户十年“心结”,终结了二人长达十年的上访历程,促进案结事了;依靠党委、政法委推动我区依托各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立12309检察工作联络站,制定我院《关于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实施办法(试行) 》,综合调动与基层的综治联动、律师的专业优势,及时、依法为基层群众处理涉法涉诉问题。

  (三)爱民体民,为群众提供更优质法律服务。一是更好关怀人民群众。三年来我院共办理司法救助10件12人,独立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13万元,加大力度救助遭受不幸的家庭,主动告知故意伤害案被害方相关权利、引导亲属代为申请,并最终向二位刑事被害人发放了国家司法救助金20000元,深挚的司法关怀获申请人一家赠锦旗、感谢信;深化司法救助职能助力脱贫攻坚战,联合湛江市人民检察院对猥亵儿童案被害人发放45000元国家司法救助金,援助低保户被害人家庭对被害人开展治疗。二是全面深化阳光检务,自觉接受监督。2018年以来,我院公开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3038条、公开法律文书1740份、办理辩护与代理申请252次、公开重要案件信息115条,注重在我区管委会网站、各类媒体平台进行信息公开;连续四年在校内、连续两年于本院举办检察开放日与法治宣讲,今年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创新举办线上检察开放日;对刑事申诉案开展公开听证,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零距离为申请人释明法说清理,取得其理解与支持;诚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相关职能部门、社会团体、企业代表、媒体等逾300人次观摩案件公开庭审、参加检察开放日、检务公开座谈各类活动。

  四、广范围、多维度扎实推进普法工作

  我院密切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积极拓宽宣传渠道,依托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湛江云媒等互联网媒体针对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事)例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针对不同受众提供形式丰富、主题多元的检察产品,扎实普法。

  (一)依托媒体平台,为广大市民传送法律资讯。2018年以来,我院在区管委会网站、“东海之声”手机新闻报和“两微一端”发布检察新闻动态575条,在线上宣传普法及被相关媒体采用刊登27篇,被区采用编发疫情期刊15篇,推荐报送3篇全国政法优秀新闻作品,连续4年坚持向湛江广播电视台《走近检察官,开开聊检察》专栏投稿共193篇,该节目被市委普法办作为普法项目上报,今年8月,院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刘建强代表我院接受湛江市广播电视台的直播采访,全面宣传检察机关、重点检察业务和扶贫创文等工作,在新闻综合频道《第一视线》和FM95.1湛江经济广播播出;我院微信公众号在全省检察系统中排名靠前,发布的数篇推文阅读量破千过万,我院被市院评为2019年度信息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市委政法委从全市基层检察院中唯一选中我院办理的全省首例修复海洋生态环境的公益诉讼案,拍摄成《为公共利益高悬正义之剑》微纪录片,在《湛江政法》和《湛江检察》微信公众号播出;自主编印、派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纪实图册《春风化雨 守护成长》,首次摄制预防性侵害公益广告《礼物》,并通过微信公众号平台、班级微信群、QQ群等线上渠道向全区师生推送,网络点击量达1.8万多次,社会各界反响热烈。

  (二)强化检察产品针对性,保障普法质效。一是深入社区,多形式开展普法宣传。“七五”普法开展以来,我院制作80余条宣传横幅、印制逾2万份宣传册、20余案例展板、组织干警近1000人次赴市中心各大商业广场开展“国家宪法日”普法、扫黑除恶专项、“一十百”普法、“法治广东宣传周”、“公益诉讼守护美丽生活”与“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新时代检察公益宣传周等10余场次主题宣传活动等,进社区、学校、涣散村党总支开展“三百”普法受好评。二是打造“春风行动”品牌,“检察蓝”守护下一代健康成长。我院抓实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与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实现连续三年,辖区内学校的在校学生“零”发案,涉毒的违法行为“零”发生,织密校园法治教育宣传网:为全区81所中、小学、幼儿园6万多名学生“全覆盖”式建设“法治进校园”宣传栏,围绕预防校园欺凌、预防性侵、禁毒、疫情防控、民法典等主题制作宣传栏展板127块,展出专题展板160余块,发放宣传册8000余份,开展相关法治宣讲并丰富课堂互动,实现学生不出园,日日法当前;与区教育局联合首次印发《预防性侵,守护成长——致全区家长朋友们的一封信》;联合团区委等单位建成了我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中心,组建我区法治教育普法讲师团,联合区教育局依托经开区一中建成“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荣获 “广东省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称号,省检察院调研组对我院未检工作予以充分肯定;联合市有关心理健康组织、心理学会与乐华街道观海社区成立“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目前已为5名涉罪未成年人无障碍回归社会提供了帮教,并首次对不起诉的涉案未成年人开展教育训诫;联合区公安分局、妇联等8个相关部门建成全市首个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协助区乐华街道创建“广东省青少年维权岗”,为全区1006个班订购《无毒世界》获先进单位表彰,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得到市“七五”普法督导组的肯定;与时俱进,在我市基层检察院中率先开展《民法典》进校园宣传活动。三是扩大普法辐射面,护航企业健康发展。不折不扣践行“一线工作法”,检察长带队送法到重点企业,携手冠豪高新举办廉洁从业警示教育宣讲;助力复工复产,主动编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法律政策选编》,联合区经济和科技贸易局分批次走访、发放至辖区重点企业,做法在我院微信公众号发布后引起了邻近地级市基层院的关注和点赞并网上取经;开门问策,邀请辖区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营企业家代表、工商联领导、法律专家等15人参加“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办理一宗涉案金额高达八百万元的违法发放贷款案,并针对其中防控信贷业务风险问题制发检察建议,助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四是送法进扶贫挂点村,助力打好脱贫攻坚战。在扶贫村设立“在职党员法律咨询服务站”,院班子成员多次带领在职党员、干部职工深入挂点村慰问、调研与宣讲,驻村工作队编发逾1000册精准扶贫最新政策宣传手册,获得村“两委”干部充分肯定与协助派发,成为第一个实现全村每户送法上门的驻村工作队,有效地扩大了群众对精准帮扶政策的知晓率。五是创新思路,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我院联合乐华街道组织公安民警、司法所干部、律师等40余名基层一线法律工作者充实到我院扫黑除恶专项法治宣传队伍;重视开展专项培训并强化实践;联合国土资源局、泉庄街道办创新形式结合湛江人龙舞等特色年例民俗文化活动宣传扫黑除恶,走进霞海村等多条乡村,掀起“扫黑除恶”学习热潮。六是毫不松懈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做好普法宣传。我院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部分志愿者共68人次入户排查3016户、支援社区防疫工作,发动全院人员进行爱心捐款,密切强化与社区的沟通联系,提醒重视企业“返工潮”风险防控;提前介入了11人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以及利用微信朋友圈出售一次性医用口罩虚假信息诈骗案,主动介入一宗疫情期间网络舆情案;推送我院参与防疫工作普法动态新闻18篇、依法防控宣传视频8个、宣传挂画7幅和广播2条、宣传栏1个;向全区师生线上推送防疫政策、防护知识共2期;驻村工作队到挂点村入户排查、开展防疫宣传并支援紧缺物资超过1000户,相关报道被省、市级订阅号转载推广。

  普法从无止步,接下来,我院将进一步开拓思路、创新形式,贴合不同群体的法律需求、以人民群众最为喜闻乐见的方式讲好法,继续增大公众参与度、扩大普法宣传辐射面,让更多人民群众学懂法,让法律术语成为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用语”,将法治植根人民群众心中,打造优质法治软环境,为经开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检察保障。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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