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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网络交友需谨慎 “完美恋人”可能是陷阱

2026-07-23 字体:

【以案释法】网络交友需谨慎  “完美恋人”可能是陷阱

 

“我是XX本地人,名下好几套房,奔着结婚为目的和你谈恋爱“宝贝,我的公司经营出点问题,你先帮我应急周转一下。

网络交友中,不少人会被主动搭讪、人设优质、温柔体贴的“完美恋人”打动。殊不知,这类突如其来的甜蜜缘分,大多是不法分子精心编织的诈骗圈套。他们利用大众渴求婚恋的心理,虚构身份、假意交往骗取信任,再以各理由索要钱财,让期盼爱情的受害人既伤感情又失钱财。

【案情回顾】

2024年12月,被害人肖某通过网络社交软件结识吴某某吴某某刻意隐瞒自身真实婚恋状况,虚构“科技公司老板”人设,谎称以结婚为目的真诚交往,逐步获取肖某信任。确立恋爱关系后,吴某某编造经营周转、家事应急、出差开销等多种虚假理由,多次向肖某索取钱款,累计骗取肖某财物共计8万余元。

在实施上述诈骗行为后,吴某某并未收手。2025年7月,其再次通过网络结识被害人梁某某,虚构“广州猎德人”身份与其发展恋爱关系。在取得对方信任后,吴某某以资金周转为由,骗取梁某某钱款1200元。综上,被告人吴某某先后对两名被害人实施婚恋诈骗,累计涉案金额8万余元。

经坡头区人民检察院审查,以吴某某涉嫌诈骗罪向坡头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最终,吴某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检察官提醒】

一、警惕“速成恋情”,甄别背后虚假人设网络交友过程中,对方若频繁展示豪车、豪宅、高收入等“光环”,且急于快速确立恋爱关系、刻意回避线下见面或视频核实身份,务必提高警惕。广大群众要保持清醒头脑,理性看待网络恋情,切勿被甜言蜜语和虚假人设蒙蔽双眼。

二、守好“钱袋子”,拒绝非紧急无凭证借款交往过程中,无论对方以生病、事故、资金周转等任何理由开口借钱,只要未在现实中充分核实身份、没有正当事由及有效凭证,一律视为高风险借贷行为。大额转账务必备注用途、妥善留存聊天及转账记录,一旦发现异常情况,立刻停止资金往来、及时止损。

三、发现被骗后及时报警,固定电子证据遭遇网络婚恋诈骗后,不要因“丢面子”或心存幻想而拖延处置。应当第一时间完整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账号信息等电子数据,迅速向公安机关报案。检察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全力为受害群众追赃挽损。

【法条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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