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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利剑2026 】以案释法:翻墙入户偷现金,屡教不改再获刑

2026-04-24 字体:

【春风利剑2026 】以案释法:翻墙入户偷现金,屡教不改再获刑


居家安全是群众最基本的安全感来源,而入户盗窃不仅侵害他人财产权益,更会严重破坏群众的居住安宁。有人曾因盗窃两次锒铛入狱,却仍不知悔改,再次将黑手伸向他人家中,最终难逃法律的制裁。

案情回顾

陈乙曾两次因犯盗窃罪被判处刑罚,刑满释放后仍不思悔改,因手头拮据再次萌生盗窃邪念。202511月,陈某趁他人家中无人之际,翻墙入户盗走现金13700元,得手后潜逃外地。案发后不久,陈某即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最终,遂溪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依法对陈乙提起公诉。

检察官说法

本案中陈乙并非“新手”—此前已因盗窃罪两次被判刑。根据刑法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是累犯。同时,“入户盗窃”本身就是盗窃罪的入罪情形,不问数额即可构罪。

检察官提醒

  1. 家中不要存放大量现金

    大额现金最好存入银行,尤其是农村独居老人,更要注意保管好财物。本案被害人将现金一起放在家中床板下,给了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2. 门窗锁好,围墙加防

    即使是白天短时外出,也一定要锁好大门和房门。低矮围墙可加装防爬刺或监控,别给“翻墙党”留机会。

  3. 不义之财不可取,再缺钱也不能违法

    手头困难可以寻求正规帮助或勤劳务工,一旦伸手盗窃,不仅钱留不住,还会搭上自由,甚至留下前科。

  4. 有前科者更要守住底线

    法律对累犯、有前科者依法从重处罚。别把刑满释放当成“重操旧业”的资本,否则只会越陷越深。

     

    法条援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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