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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抓不成反而要坐牢?公开听证为你阳光普法

2021-10-16 字体:

小偷抓不成反而要坐牢?公开听证为你阳光普法


抓小偷原本是件正常的事情,陈某龙却因抓小偷差点儿深陷牢狱之灾,这是怎么回事呢?

12月4日上午,遂溪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陈某龙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召开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

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建明主持了这场听证会。

听证会邀请了三名人民监督员参加,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家代表等20多名社会各界代表列席旁听。

案情回顾

某天晚上,犯罪嫌疑人陈某龙发现停在自家楼下的电动车被盗,马上查看附近监控视频,遂拿起铁器寻找被盗车辆。很快,他在附近一条巷子里发现被盗的电动车,而小偷正在拆卸车辆电池。他便上前抓小偷,并持铁质挑刀将小偷打伤。经鉴定,被害人轻伤二级。陈某龙因故意伤害被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

承办检察官从案件事实、犯罪情节、认罪悔罪态度、法律适用等方面提出拟不起诉处理意见的理由。本案中犯罪嫌疑人陈某龙的行为虽然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害人案发时在盗窃嫌疑人陈某龙的电动车,有过错在先;且犯罪嫌疑人案发后有投案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此前无违法犯罪记录在案,系初犯;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其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拟对陈某龙作出不起诉决定。

参会的听证员等对本案发表了意见,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陈某龙不起诉的处理意见。

“抓小偷竟然也要负刑事责任?”现场旁听的代表提出了疑问。检察官在线普法:抓小偷行为应给予鼓励,但方式方法要符合法律规定,不得滥用私力救济。例如本案犯罪嫌疑人陈某龙将小偷打成轻伤二级,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本次听证会既是检察机关公开检务的一种举措,也是一堂绘声绘色的法治宣讲课,不仅保障了司法公开、公平、公正,更让公平正义在阳光下更加可信、可感、可触。同时,也让犯罪嫌疑人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和司法的温度。

遂溪检察院将进一步强化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把检察权置于阳光下行使,推进阳光用权、廉洁用权、公正用权,让检察蓝成为纯净、闪耀的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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