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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治疗新合作 守护未成年人心灵助成长

2017-12-08 字体:

9月11日,我院举办了首例“守护未成年人心灵健康助成长”签约仪式。仪式上,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尚保代表遂溪县院与霞山妇幼保健院心理治疗师(李佩诗)签署了《心理治疗服务合作协议书》。未检办全体工作人员、受害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参加了签约仪式。

 根据协议,检察院采用购买服务的方式为受害未成年人许某玲提供专业的心理康复治疗,同时其监护人也将获得科学合理的家庭教育指导意见,三方积极合作,紧密沟通,帮助许某玲重塑健康心理,顺利回归正常社会。这是我院首次为涉案未成年人寻求心理治疗服务的有益尝试,开创了我院未检心理帮扶的先河。

 许某玲系我院办理的一起重大刑事案件的受伤被害人,年仅6周岁。去年底的某天凌晨,周某娟精神病发作杀害自己四个女儿,受害的许某玲亲眼目睹了整个过程,自己也被母亲砍伤致双侧枕骨多发性骨折。案发后,许某玲一直封闭自己,不愿意开口说话。了解这一情况后,为消除悲剧给许某玲造成的心理阴影,正常生活,我院未检干警立即展开帮扶工作,多途径寻找心理医疗机构介入,最终得到李佩诗医生的大力支持。

同时,我院还主动联系市院未检办、控申部门共同为许某玲申请司法救助款7万元(其中市院6万元,我院1万元),为其学习和生活提供了帮助,使其重新纳入社会,感受国家和集体的温暖,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今年以来,遂溪县院在强化法律监督职责的同时,主动作为,延伸检察职能,关心和关爱涉案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下一步,我院未检办拟创建未成年人心理评估及矫治跟踪帮教平台,凝聚司法力量和社会力量,依托心理健康服务中心,进一步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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