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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检察蓝”守护迷途花蕾】坡头区人民检察院对罪错未成年人开展训诫教育

2022-09-13 字体:

  “他们其实并没有多坏,我们决不能放弃任何一个可以拯救他们的机会”袁志辉副检察长坚定地说道。 实践经验证明,很多不良行为往往是走向违法犯罪的开始,当未成年人有不良行为,如果得不到及时的教育和纠正,就很可能会从不良行为逐步发展为违法甚至是犯罪行为。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最大限度地教育、感化、挽救罪错未成年人,8月3日,我院对一名罪错未成年人开展训诫教育,通过采取人性化的帮教手段,助力失足少年迷途知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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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前期了解,该未成年人的父亲因身患重疾,平日里对孩子疏于管教,加之家庭经济困难,导致长期缺乏关爱和教育,染上了不良行为并实施盗窃,通过偷东西来享受紧张刺激的快感,以此获得心理满足。其母亲多次劝说无果,遂求助妇联进而转介到我院进行行为干预,希望通过临界预防有效矫治孩子的偏差行为。

   “法律对未成人宽容,不代表可以无限纵容你们的过错。你必须要认识到你的行为已经违法若不加以改正,多次盗窃便触犯刑法,是要受到法律处罚的……”在训诫过程中,邓建团主任对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进行了阐释,希望该罪错未成年人一定要汲取教训并纠正不良行为。同时,袁志辉副检察长就未成年人容易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原因进行了深刻剖析,并劝勉要好好珍惜机会,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努力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好青年。

今年以来,我院通过海螺工作室对20余名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帮教矫治,取得较好成效。次活动,是海螺工作室协作机制的有效运转,通过妇联、检察院联动开展“心理疏导+司法帮教”的方式,积极挽救罪错未成年人。下一步,我院将继续发挥检察能动履职,依托海螺工作室的平台优势,通过联合教育局、民政局、妇联等职能部门,引入社会专业力量,将罪错未成年人帮教、救助与家庭教育指导、督促监护尽责等工作有机结合,切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工作,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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