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坡头区人民检察院黄丽丹同志被评为“2022年度湛江检察先锋人物”
我院黄丽丹同志被评为“2022年度湛江检察先锋人物”。该同志是坡头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二级检察官,曾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荣获“第六届湛江市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优秀公诉人”称号等。
一、敢于亮剑,刑事检察有成果
从事检察工作以来,黄丽丹同志共办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各类刑事案件329件,依法、准确、有力惩处各类犯罪。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之初,面对广东省公安机关查办的第一起“海霸”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她主动加班加点,甚至把床铺搬来了单位,吃住在单位。该重大涉黑案件的成果办理,营造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
二、精于舞剑,刑执检察有硕果
黄丽丹同志以“求极致”的精神对待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推动我院的刑事执行检察和平安建设工作连续三年位居全市第一方阵,并稳居全省前列。她出色完成了“减假暂”“财产刑监督”“社区矫正交叉巡回检察”等系列专项行动,并在一起财产刑监督案件中成功监督罪犯一次性缴纳罚金20万元。
三、勤于养剑,一片“丹”心有检情
黄丽丹同志不断加强自身的廉洁自律意识,严格遵守办案纪律,恪守检察官的职业道德,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做到公平、公正、文明办案。作为“法治副校长”,她深入学校、社区,参与和指导开展“法治进校园”等各项法治宣传活动,为青少年和家长宣讲法律知识,受众达1万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