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本院决定对钟志勇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罪一案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21年12月3日(星期五)上午10:00。
二、听证会地点: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检察院九楼会议室。
三、听证会内容:钟志勇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罪一案。
四、听证会要求:参会人员需佩戴口罩(自备)、出示健康码,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严格遵守会场纪律。
2021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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