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关于建设天蓝地绿、山青水秀的生态湛江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与行政职能部门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协作配合,切实增强生态环境保护合力,2月13日,湛江市人民检察院与湛江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召开工作座谈会。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蔡齐旺,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黄婉,以及相关业务部门代表参加会议。
会上,蔡齐旺介绍了近年来湛江市检察机关在办理涉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刑事案件、公益诉讼案件的工作做法和成效,黄婉就全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海洋环境保护和红树林保护等工作作了交流发言。双方围绕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调查核实、鉴定评估等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与检查监督有效衔接等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
会议强调,一要继续深化协作联动,进一步强化“两法衔接”工作,加强涉生态环境检察建议的落地落实。二要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公益诉讼与行政执法的衔接,推动两法衔接走深走实。三要加强沟通交流,努力实现信息共享、问题共研、优势互补,形成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的强大合力。
下一步,双方将继续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强化日常沟通交流,将重点围绕完善执法监管体系、提升企业环保意识、加强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等方面加强协作配合,深化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的衔接机制,共同推动环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切实守护湛江的绿水青山,以高水平生态保护助力湛江跨越式、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