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湖长+检察长”巡河】闻“汛”而动,筑牢防汛安全屏障
为切实做好强降雨防御工作,落实2022年5月9日全市防御强降雨工作会议的部署,打响夏季防汛新攻势,筑牢防汛安全屏障,实现防疫和防汛工作两手抓,我院党组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安排第四检察部部署对遂溪县辖区内两大重点河流进行隐患排查。
2022年5月12日,我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筱娴积极响应号召,带领第四检察部干警联合遂溪县水务局开展“河湖长+检察长”河道巡查工作。
陈筱娴副检察长一行先后前往遂溪河罗屋田桥省考断面、源水河黄略河段和源水河茅村河段进行实地排查,并沿途详细了解三段河流的水质、河流沿河排污治理、河流水位以及河道管理范围内影响河湖防汛功能的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违法违规问题。
排查过程中,陈筱娴副检察长对县水务局的河流防汛工作给予了肯定,强调做好防汛工作既是生态工程,也是民生工程,更是沉甸甸的政治责任,并就如何做好河道防汛工作提出了以下三点意见建议:一是要以守河有责、守河担责、守河尽责的担当坚决扛起重任,时刻绷紧防汛备汛这跟弦,把各方面情况考虑得更多一些、细一些,把防汛准备工作做得更深一些、实一些。二是要严格落实24小时巡查制度,加强巡查监测,密切关注天气变化,畅通信息报告制度,落实落细各项防汛举措,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三是要坚持未雨绸缪、预防为先,切实做好辖区内河道的隐患排查工作,全力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加强组织协调,形成防汛工作合力。
开展河道巡查是检察机关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监督职责的有力举措。下一步,我院将进一步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作用,积极推动“河湖长+检察长”机制的落实,以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配合为抓手,加大对河流隐患排查力度和防汛措施整治,为创建平安遂溪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