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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战“疫”风采:巾帼不让须眉尽显先进本色

2020-08-18 字体:

检察战“疫”风采:巾帼不让须眉尽显先进本色

林良凤同志,于2016年通过公务员招考进入本院,先后在侦查科、公诉科工作,现任第三检察部科员从检工作以来,该名同志坚持讲政治、守规矩、重学习、勇担当,在刑事检察部门磨炼出了忙而不乱、敬而不烦的工作作风,对待本职工作合法合规、严谨踏实,对领导交代的事项认真负责、主动落实、及时反馈。在新型冠状病毒引发肺炎疫情期间,该名同志按照院领导的要求,积极策划湛江市首个《检察官说法》(防疫特辑)节目专栏,撰写节目稿件15期(字数合计38256),个人参与节目录制2期,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贡献力量。

一、加强宣传策划,实现检媒良好合作

为深度传播检察机关战“疫”新举措、新成效,该同志密切联系湛江市广播电视台总监,加强宣传策划,找准法治宣传工作载体和抓手,积极发挥广播电台有声音、人物采访的优势,在播出时间上选择工作日、下班高峰期时段,频道上选择受众最广的FM102.1湛江交通音乐频率。在达成合意后,她加班加点制作法治宣传工作方案,拟定参与节目录制的干警名单。在检媒长达五周的合作中,她来回奔跑于湛江市广播电台与赤坎区人民检察院之间,多次就录播事宜、二次宣传工作协调沟通,用加倍努力建立了精准、到位、高效的检媒合作。

二、精心选取题材,传播战“疫”法律知识

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后,人民群众关于医用口罩等防护物资管理使用、野生动物保护、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司法需求尤其强烈林良凤同志在负责本次法治宣传工作内容输出时,主动加强对栏目素材的收集与筛选,注重把检察工作的宣传点和人民群众的利益点密切结合,重点选取检察机关战“疫”的重要举措、典型案例和指导性案例进行解读,如第一期节目稿件中,即为广大人民群众传达了两高两部出台的《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的重要意义,解读了疫情防控关键期重点打击的九类刑事犯罪,强调检察机关依法从严惩治妨害疫情防控犯罪的决心与行动力,用法治这一共同信仰凝聚人心、增强信心;也能抓取社会影响大、热点关注度高的案件为栏目素材包括选取选秀艺人黄某以“卖口罩”为名实施诈骗事件、视频女子在电梯内朝楼层按键吐口水事件、柯某殴打医务人员事件、袁某等人非法买卖穿山甲事件、马某妨害疫情防控秩序、捅死两名工作人员事件、防疫人员将不戴口罩者绑墙“教育”事件、山东任城监狱疫情事件、刑满释放人员黄某离汉进京事件、郑州境外输入性病例事件进行及时发声,延伸新闻视角,扩大普法效果,确保本次法治宣传内容丰富、亮点突出。同时,该同志在撰写节目初稿时,使用简洁、亲民的语言表达,穿插检察官对涉案相关法律条款的解读、案件剖析和预防提示,让人民群众听得懂、记得住,了解罪与非罪的界限,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她个人也参与了本次《检察官说法》(防疫特辑)的第三、第四期节目录制,针对疫情防控期间出现的制假售假、哄抬物价等行为普法释法。

三、积极了解民惑,提升法治宣传效能

在《检察官说法》(防疫特辑)节目专栏播出期间,林良凤同志及时关注“赤坎检察”等微信公众号的留言情况,通过与社区群众、朋友聊天,浏览微博等平台的网友评论等,汇总群众对疫情防控的法律疑惑,在最后两期节目中,她撰写的稿件是采用主持人与检察官问答的方式,解答了热点涉“疫”法律疑问,既真切回应了人民群众期待,又发挥了更好的宣传效用。

四、主动总结经验,创新检察宣传工作

2020是党中央确定的宣传思想工作创新年。林良凤同志在本次疫情防控宣传工作期间,及时总结、不断完善,做细做实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工作,是创新本院法治宣传工作的积极探索,为本院进一步创新检察宣传工作积累了经验。2020年2月27日,湛江市委书记郑人豪到湛江市广播电视台调研时对该节目予以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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