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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嫁女能否获得补偿款 检察公开听证查明事实

2020-12-22 字体:

 

 

为充分践行新时代民事检察精准监督理念,促进检务公开,增强司法公信力,湛江市检察院于20201217日上午召开民事检察监督案件听证会,就一起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案件进行公开听证。

 

 

 

本次听证会由湛江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黄辉主持,一名市人大代表和两名湛江市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案件承办人、申请监督人和对方当事人等参加。

该案系申请人王某某与湛江经开区东山街道西某村因土地补偿款产生的纠纷。申请人王某某系西某村村民,于20173月结婚外嫁,同年西某村集体部分土地被征用,得到土地补偿款后,西某村以王某某已婚为由,拒绝给王某某分配。在多次交涉未果后,王某某提起诉讼,一审法院判决王某某胜诉,西某村不服,提出上诉,二审判决驳回王某某诉讼请求,王某某不服终审判决,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省高院指令湛江中院再审,湛江中院再审后维持该院二审判决,王某某不服再审判决,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案件基本情况并归纳了听证议题,就需要查明的案件事实向当事人提问,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就听证议题分别进行举证并充分发表意见。随后,听证员针对该案争议的焦点问题分别向检察官和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提问,了解案件事实;在评议时,听证员围绕焦点问题深入探讨,经过认真评议后对案件发表了评议意见,为检察机关下一步作出审查决定提供了有益参考意见。

 

 

 

与会人员对本次听证会予以充分肯定,认为检察机关通过听证能够更好地厘清案件事实、梳理法律纷争、化解矛盾纠纷。此次听证是湛江市检察机关全面推行民事检察公开听证机制,回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持续做强民事检察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下一步,我市两级检察机关将严格按照能听证、尽听证的要求,全面推进该项工作,做到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不断增强民事检察监督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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