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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丨刑事和解+公开听证, 促进案结事了

2023-11-20 字体:

以案释法丨刑事和解+公开听证,

促进案结事了

 

  近日,湛江经开区检察院对一宗经刑事和解的故意伤害案件进行公开听证,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郑某某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我拿着摊位的折叠凳追一个打一个,将对方的几个人都打跑了!”“后来我知道李某某伤得比较重,后悔当时自己下手重了。”郑某某陈述案发情形时说道。

基本案情:郑某某在市辖区某大道摆摊时,因与其曾经的合伙人林某某、李某某等人商谈摊位转让事宜发生口角,继而双方发生打斗,郑某某手持摊位上的板凳将对方打伤,事后经郑某某主动赔付,双方达成和解。经鉴定,李某某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经开区公安分局依法立案,郑某某被刑拘到案。综合考虑本案犯罪情节,郑某某是初犯、偶犯,事后认罪悔过,经开区检察院拟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

为以公开促公正,经开区检察院组织公开听证,邀请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街道司法所专职人民调解员担任听证员。公开听证过程中,郑某某当场认罪悔罪,真诚悔过;听证员就案情进行全面深入的了解后,一致同意对郑某某作相对不起诉处理。郑某某在值班律师见证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经开区检察院当场对其宣布不起诉决定,案结事了。

检察官提醒:人们常说“打输住院,打赢坐牢”,小纠纷、小矛盾上升成了打架斗殴,双方都不是胜利者。希望广大群众面对因利益、观点、态度不同发生的纷争时,能冷静客观、智慧包容地处理,循合法、合理的渠道解决问题,以和为贵。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五条【认罪认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相对不起诉】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文字:第一检察部 黄奕晴 吴小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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