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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贯彻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情况的通报

2022-01-30 字体:

2021年,经开区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高检院《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关于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若干问题的工作细则》、广东省检察院《关于进一步推动“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落实的若干举措》,切实增强制度执行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折不扣地抓好“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落细落实。

2021年,全院共记录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大事重项25件。其中,院领导填报3件,员额检察官填报17件,其他检察人员填报5件。

下一步,经开区检察院将坚持“逢问必录、逢录必核、违规必究”的标准,持续推动“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落深落实落细,筑牢廉洁司法“防火墙”,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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