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本院决定对两宗申请国家赔偿案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22年7月8日(星期五)下午16:30
二、听证会地点: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检察院九楼会议室
三、听证会内容:陈某、陈某旭申请国家赔偿案听证
四、听证会要求:
(一)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听证机构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二)参加听证人员需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及身份证,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
特此公告。
2022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