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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利剑2024丨入户盗窃,专盯独居老人!

2024-03-20 字体:

近日,湛江经开区检察院对一宗主要针对独居老人实施入户盗窃案提起公诉。

案件办理过程中,承办检察官依法听取被害人意见,被害人吴某某说:“我自己一个人住,孩子也不在家,害怕那个人到时候又来偷东西。”检察官耐心细致地向被害人阐明案件办理情况,消除老年被害人的恐惧,并提醒其要加强防范意识。

 

案情回顾

2023年9月份,被告人苏某某因找工作未果,遂起偷念,在村中闲逛伺机盗窃。2023年9月12日至25日,苏某某共四次盗窃作案,其中三次分别进入三名独居老人的家中盗窃。9月27日,苏某某再次踩点伺机盗窃时,被村民当场抓获并报警。案发后,苏某某对其犯罪行为供认不讳,认罪悔罪。

 

检察官提醒

妄图通过违法犯罪获取钱财,终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检察官提醒广大人民群众要提高防盗意识,家中不要存放大量现金,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警惕熟人盗窃作案。外出务工子女要关心年迈父母的生活安全,提醒外出时关好门窗,发现有物品被盗时,及时报警。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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