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本院决定对李某某涉嫌故意伤害案及廖某某涉嫌掩饰、隐瞒所得案举行公开听证会,并向社会公众开放。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听证会召开时间:
2022年11月15日(星期二)上午9:00(李某某涉嫌故意伤害案)
2022年11月15日(星期二)上午9:30(廖某某涉嫌掩饰、隐瞒所得案)
二、公开听证会召开地点:
徐闻县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听证室(徐海大道中段徐闻县人民检察院)
三、注意事项:
(一)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听证机构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二)参加听证人员需佩戴口罩(自备)、出示健康码、行程轨迹及身份证件,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检察官
联系电话:0759-4915058
联系地址:徐海大道中段徐闻县人民检察院
特此公告!
徐闻县人民检察院
2022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