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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宣传周|网售假冒保健品,知假售假终获刑

2023-04-23 字体:

知识产权宣传周|网售假冒保健品,知假售假终获刑


2023年4月26日是第23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在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赤坎区人民检察院选取了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以案释法,引导社会公众增强尊重知识的意识,营造知识产权保护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基本案情


被告人陈某甲通过淘宝网认识一名叫丁某某(另案处理)的男子。丁某某仿造康宝莱保健产品的注册商标及产品包装,自行调配生产了一批假冒的“康宝莱奶昔”系列产品。陈某甲为获取高额利润,便以低价从丁某某处进货并通过淘宝网店铺销售。销售记录显示,陈某甲经营的三家淘宝店铺销售假冒康宝莱注册商标产品的累计金额为12356711元。案发后,公安机关在陈某甲的住处及仓库查获了“康宝莱”品牌的奶昔、蛋白粉、纤维素片、细腰片等产品共4361瓶。经康宝莱(中国)保健品有限公司检验,上述均为假冒产品,价值人民币436636元。陈某甲的堂妹陈某乙得知陈某甲在淘宝上销售“康宝莱奶昔”产品,生意非常红火,也开始向陈某甲购入假冒康宝莱注册商标产品在网店销售,销售金额累计5749134元。


该案由赤坎区人民检察院审结并向赤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最终法院以陈某甲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以陈某乙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检察官说法


1.名为心存侥幸,实则知假售假

被告人陈某甲在讯问中说到:“丁某某没有向我出示产品的销售许可证等证件,但是他出售的康宝莱奶昔系列比市面低,利润可观,我就没有顾虑那么多,从那里拿货了。”然而,利润可观并不能作为无所顾忌的借口,产品销售者作为商品流通的重要渠道,应负有把好源头关、质量关的谨慎检验义务。因贪图一时利益而实施知假售假行为,不仅损害了商标权人的利益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利于优化营商环境,违法者自身也会受到法律制裁。

2.提高辨别意识,警惕假冒陷阱

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品牌商品时,切勿只关注价格优势,尽量选择正规的官方渠道购买,选择其他渠道要核实商家是否有品牌授权,在收到商品后仔细检查外观、商标、生产日期、保质期、厂家信息等是否注明且清晰。若发现假冒产品,可收集消费记录等证据材料并通过举报热线12315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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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 | 第一检察部

编辑 |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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