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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救助 | 为民解忧纾困,传递检察温度

2023-02-03 字体:

司法救助 | 为民解忧纾困,传递检察温度


司法救助是“一头牵着老百姓的疾苦,一头牵着司法关爱”的民生工程,赤坎区检察院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把司法救助作为检察机关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抓手,高效、快捷办理救助案件。2022年共办结司法救助案件13件,为60名刑事案件被害人及近亲属发放司法救助金救助金20万元,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困难,传递检察温度。

能动履职,

主动排查司法救助线索

牢固树立“主动作为,应救尽救”的理念,多次开展司法救助线索排查工作,畅通与刑事检察、未成年人检察等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渠道,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刑事被害人及时移送案件线索开展救助。全面落实“三查并举”工作方式,对救助线索开展“初步审查+实地走访+全面核查”,严格审查把关救助申请人是否符合救助条件,实地了解申请人家庭状况、经济收入、伤残疾病等情况,把好司法救助“度量衡”。


精准救助,

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关注重点被救助人群,充分发挥司法救助救急救困、修复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作用,取得较好社会效果。

一是呵护困境儿童,护航未成年人成长。建立未成年人司法救助线索筛查和移交机制,重点关注未成年人被性侵、虐待或其抚养人受到犯罪侵害等刑事案件,及时开展救助工作。我院办理的一宗故意杀人案件中,被害人遇害后其两个女儿(年龄为7岁、3岁)成为孤儿,跟随年迈的外祖母生活,家庭失去经济来源,生活陷入困境。我院迅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并及时报送联合救助,与湛江市检察院联合发放救助金11万元,解决了申请人家庭燃眉之急,助力失去至亲的申请人重拾生活信心。后申请人向检察机关赠送锦旗,表达了其感激之情,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




二是关注困难妇女,维护妇女合法权益。贯彻落实最高检、全国妇联联合开展的“关注困难妇女群体 加强专项救助”要求,对涉案困难妇女开展救助帮扶。2022年,我院共为7名遭受故意伤害、强奸、抢劫等不法侵害的困难妇女发放救助金8.5万元,有效助力保障受害妇女的合法权益。



三是落实拥军优属,保障军人军属权益。我院在办理王某龙司法救助一案中,发现其为退役军人,被他人故意伤害至重伤二级,因犯罪嫌疑人患有精神疾病无赔偿能力,王某龙无力承担治疗费用。我院迅速启动绿色通道,与湛江市检察院联合发放救助金9万元,并将有关情况向退役军人事务局转介,使对退役军人救助效果最大化。



四是化解信访矛盾,书写践行“枫桥经验”。我院办理的谢某梅等人刑事申诉一案中,申诉人一家三口被邻居持刀故意伤害致二人轻伤、一人轻微伤,因持续性外伤性头晕头痛等后遗症,无法正常工作,且没有获得赔偿,生活困难。我院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为申诉人家庭发放2万元司法救助金,及时缓解了其后续治疗困难问题。申诉人在表示对检察机关感谢的同时签署了息诉罢访协议书,信访矛盾得到实质性化解。

联合救助,

上下联动强化救助效果


针对救助经费预算有限的情况,我院在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中充分争取上级检察机关政策、经费支持,上下联动救助强化帮扶力度。2022年,湛江市检察院决定与我院联合救助3件案件,两级检察机关共为10名因案致贫的被害人及近亲属发放22万元联合救助金,进一步优化了司法救助效果。


2023年,我院将持续深化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坚持“应救尽救”原则,拓宽司法救助渠道,提升司法救助工作质效,真正把“以人为本、司法为民”的要求落到实处,依法救助更多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当事人,以实际行动传递人文关怀和司法温情。


撰稿 | 第三检察部

编辑 |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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