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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季少女迷途知返,检爱之灯为其引航

2023-12-27 字体:


“检察官姐姐,我知道错了,很后悔当时什么都不懂,我愿意认罪认罚。”第一次在看守所见到抹着眼泪瘦瘦小小的女生小丽(化名),检察官很难将这个年仅14周岁的花季少女和抢劫案中的犯罪嫌疑人关联起来。

在办理一件涉未成年人案件过程中,承办检察官了解到,小丽的父母早已分开多年,小丽跟随父亲生活,由于父亲工作较忙,父女之间疏于沟通。步入青春期的小丽不服父亲管教,也无心向学,于是休学独自在外租房生活。离开学校后的小丽,结交了一群不良少年,加上经济拮据,受朋友唆使,便参与到了一起抢劫案中。

检察官经审查案件证据情况,认定小丽在抢劫行为中仅是起辅助作用,考虑到其认罪悔罪态度好,系初犯,社会危险性较小,并结合小丽社会调查报告进行综合考量,依法对小丽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同时根据与小丽父母沟通了解的情况及其家庭实际,判断其母亲具备一定的监管能力,建议暂时由其母亲照顾小丽,并对小丽的家长发出督促监护令,列明清单,督促家长履行好监护职责。

在检察官与小丽及其母亲交流时,她们言语中都透露着懊悔,小丽深感自己交友不慎,法律意识淡薄,实施了犯罪行为;其母亲自觉失责,希望往后能够多陪伴教育小丽。

为了和小丽家长合力做好教育工作,检察官多番和小丽的母亲进行沟通交流,分析小丽正处于青春期,根据其叛逆、不好管教的心理特点,配合其家长将其送至专门教育学校——湛江市曙光学校进行教育矫治。

今年6月,小丽顺利参加了中考。审查起诉阶段,经开区检察院依法对小丽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处理,同时引入社工、心理咨询师的力量,对小丽进行专业化、个性化帮教观护,并对其父母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经过多方的努力,小丽思想上有了很大的转变,远离了不良交际圈,亲子关系更加融洽,如今继续学业,生活慢慢回归正轨。

未成年的孩子心智尚不健全,稍有不慎容易行差踏错,如何教育、挽救、感化迷途的孩子是未成年检察工作最大的课题。经开区检察院秉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多维度探索矫治教育路径,依法能动履职,积极融入其他“五大保护”,提升涉案未成年人教育挽救效果。

下一步,湛江经开区检察院将继续依托未成年人检察春风工作室,把以人民为中心的要求落实到办案实际,小案精办,因案制宜,倾心挽救,精准帮教,以高质量检察履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用检察明灯点亮更多迷途孩子返航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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