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筑牢未成年人法治安全防线,护航青少年平安充实度过假期,7月10日,湛江经开区检察院检察官走进湛江经开区第二小学,在散学典礼上为全校1000多名师生开展专题法治宣讲。

宣讲开篇,检察官直击青少年普遍存在的法律认知误区,纠正“未成年犯错无需担责”的错误想法。结合学生玩耍“叠罗汉”致同学肋骨骨折的真实案例,详细释明后果:涉事学生不仅受校内处分,其监护人还需承担大额民事赔偿。检察官强调,未成年人虽受法律特殊保护,但伤害他人、损毁财物仍要承担相应责任。“法律既是呵护成长的“保护伞”,也是指引言行的“红绿灯”。宣讲中,检察官借助通俗生动的比喻,深入浅出地解读《未成年人保护法》,清晰划定了权利保障的边界与行为规范的底线,引导学生树立“遇事找法、处事守法、维权靠法”的法治意识,同时教育他们遇事冷静不冲动、谨慎交友不盲从,在法治阳光下健康成长。围绕“校园防欺凌”主题,检察官结合实际案例,详细讲解了校园欺凌的定义、常见类型和法律后果。并传授防欺凌“三步自保法”:遭遇欺凌不硬扛,迅速撤离至办公室、保安室等人员密集区域避险,第一时间告知家长与老师、留存聊天记录、伤情照片等维权证据。结合暑期生活实际,检察官为学生们明确了三条安全红线。一是生命安全红线:无家长陪同,绝不私自下水;遇他人落水,应优先大声呼救,切勿盲目施救。同时,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居家期间规范用火、用电、用水。二是网络行为红线:合理安排上网时间,不私自充值游戏,不点击陌生链接,自觉遵守网络文明规范,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三是日常行为红线:杜绝小偷小摸等不良行为,发生矛盾时理性沟通,不打架斗殴、不损坏公私财物,并自觉远离网吧、KTV等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最后,检察官寄语全体学生,善用法律盾牌保护自身,严守法律标尺约束举止,利用假期勤阅读、强体魄、分担家务,度过安全、充实、文明的夏日时光。
下一步,湛江经开区检察院将持续做实法治副校长履职工作,围绕暑期未成年人保护推出系列“护苗”普法活动,深化家校检三方协同联动,织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防护网。
文字:第二检察部 林春兰、陈作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