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雷检动态 >>雷检动态

“河湖长+检察长”显成效,一份检察建议快速取缔非法旧轮胎炼油厂

2020-08-18 字体:

  2020年7月14日,雷州市检察院与雷州市河长办联合开展河湖污染源检查活动,在巡查雷州市唐家镇黎家水库时,发现该水库北边350米处,有一炼油厂,占地面积约10亩。

  该厂主要进行旧轮胎炼油加工,生产工艺、设备落后,污染严重,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属于禁止建设的“十五小”企业之一。

  废旧轮胎炼油厂现场

  在巡查当天,雷州市检察院立即启动公益诉讼程序,在调查深入取证的基础上,分别向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雷州市自然资源局、唐家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督促上述单位履行职责,依法查处取缔位于唐家镇黎家水库旁的废旧轮胎炼油厂。

  

  联合执法现场拆除 / 拆除后

  7月15日,收到检察建议书的单位高度重视,迅速行动。

  唐家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30多人,现场开展执法行动,对该非法企业进行了全面拆除。

  该厂从巡查被发现到被拆除,仅仅用了一天时间,整治力度之大,行动之快,效果之好,得到当地群众的赞许。

  守护公益,永远在路上。

  雷州市检察院将继续在“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框架下,更加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保护好雷州河湖系统及水生态环境,着力增强群众源自水之源和生态环境质量的幸福感、安全感和满意度。

 

                                       

主办单位:湛江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电话:0759-3582002    联系地址:湛江市开发区人民大道北35号

技术支持单位: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    粤ICP备170153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