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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法治讲坛】徐闻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家庭教育促进法》专题宣讲活动

2022-07-25 字体:


【检察官法治讲坛】徐闻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家庭教育促进法》专题宣讲活动


“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为进一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7月22日上午,由县委宣传部、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开展的“检察官法治讲坛”专项活动在徐闻县禁毒馆开讲,徐闻县人民检察院未检办五级检察官助理林瑶玺为家长们深入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

【检察官法治讲坛】徐闻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家庭教育促进法》专题宣讲活动


主讲人紧紧围绕《家庭教育促进法》颁布和实施的意义,并结合身边常见和所办理的案例,从家庭教育观念更新、家庭教育目的、家庭教育的责任、国家支持、社会协同、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讲解。要点如下:

1.家庭教育不再是家庭内部的私事。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了作为家长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教育未成年人爱党、爱国、爱人民、爱集体、爱社会主义”、“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关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等教育责任。

2.“双减”政策出台后家长应当如何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家长一方面要正确看待孩子成绩,加强亲子沟通,学会接纳、欣赏、尊重孩子,与孩子平等相处。广大家长要增强家庭教育意识,提高家庭教育素养,关注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正确教育未成年人。

3.家庭教育是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互相支持。《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四章对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中小学校、幼儿园、医疗保健机构、青少年宫等公共服务机构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新闻媒体等在推进家庭教育方面的职责作了明确规定,要扎实为家庭教育提供社会支持,正确引导广大青少年儿童积极参与社会实践。

4.严格依法履行监护人责任。家长们在育儿过程中,要依法带娃,科学带娃,树立理性的成才观,将其身心健康、人格健全放在家庭教育的首位。同时,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可根据情况对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讲座结束后,家长们纷纷表示,参加此次讲座,受益匪浅,不仅详细了解了《家庭教育促进法》,而且更加深刻认识到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今后会不断学习宣传贯彻《家庭教育促进法》,努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


文字丨宣教中心 李昱昱

编辑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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