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员核酸检测、暂停线下教学、暂停堂食、交通管制……湛江市本轮新冠肺炎疫情打乱了孩子们的生活。为缓解青少年恐慌心理、稳定情绪,教育引导青少年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并积极参与支持疫情防控工作,我院海螺工作室特别推出《海螺云课堂》栏目,为广大青少年送上防疫知识、心理疏导、法治教育等精彩内容,做到“停课不停学”。
无人机、宣传车、大喇叭、网络……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想尽办法提醒大家不聚集、不扎堆,但仍有个别人员充耳不闻、我行我素。
2020年2月1日上午,隆尧县固城镇乡观村村干部刘某某按照县政府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在村中大街巡逻劝返聚集聊天的村民赵某某。赵某某对劝解不满,遂借故与刘某某发生争执,后被家人拉回家中。次日上午8时许,赵某某再次携带尖刀和烟花弹“震天雷”到村委会扬言自杀闹事。其家人及亲戚和在场的村干部进行劝解,但赵某某情绪激动,一直用尖刀抵住颈部扬言自杀,并让所有人不得进入村委会办公室。公安民警到场后赵某某情绪更加激动,继续用尖刀抵住颈部威胁自杀。下午13时许,隆尧县公安局特警赶到现场增援,赵某某扔掉尖刀欲点燃随身携带的烟花弹“震天雷”,当即被公安特警果断制服。其间,大量村民长时间聚集围观议论,秩序十分混乱,严重干扰了村委会疫情防控工作。2月12日,赵某某因犯寻衅滋事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海螺姐姐提醒:不聚集、不扎堆,就是对自己和他人最大的保护。新冠病毒最主要的传播途径是飞沫传播和接触传播,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一项重要措施就是人群不聚集、不扎堆。目前,我市疫情防控规定市民非必要不离开所在居住小区,不串门、不逗留、不聚集。请同学们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不聚集、不扎堆,切勿像案例中的赵某某,不仅不听劝返,还肆意滋事,破坏社会秩序,严重干扰疫情防控工作。另外,同学们在进行核酸检测时,也要按照规定保持一米距离,做到不聚集、不扎堆。面对疫情,广大医护人员、党员干部、志愿者冲锋在前,义无反顾投身到抗疫第一线,同学们也要行动起来,做好自己的分内之事,才能形成最大的合力打赢这场硬仗!
海螺姐姐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