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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法治讲坛第二十四讲】守好老年人的“钱袋子”

2022-10-19 字体:

为进一步深化打击整治各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行为,增强老年人的防诈骗意识,切实提高自我防范能力,1018日下午,由中共徐闻县委宣传部、徐闻县人民检察院、徐闻县民政局联合举办的“检察官法治讲坛”专项行动在仁爱养老院开讲。徐闻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宣传与教育中心主任李昱昱以“守好老年人的‘钱袋子’”为主题进行讲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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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人通过与老年人话家常、发放防诈宣传单的方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与老年人面对面讲解当前养老诈骗的主要手法,提醒老年人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增强防范意识,提高识骗防骗能力,看好自己的“钱袋子”,并结合典型案例向老年人讲述了养老诈骗的6种常见类型:


一、提供“养老服务”:此类违法犯罪主要表现为利用上门照料、机构托管、提供床位等形式,通过诱骗中老年人签订合同、缴纳会费、预售养老床位等手段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涉嫌合同诈骗、普通诈骗。
二、投资“养老项目”:此类违法犯罪主要表现为以投资养老保险项目、投资开办养老院、购买养老公寓、入股养生基地、售后定期返点、承诺高额分红、保本高息等方式,涉嫌诱骗中老年人参与非法集资或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三、销售“养老产品”:此类违法犯罪主要表现为通过提供免费旅游观光、情感陪护、虚假宣传等手段,采取商品回购、寄存代售、消费返利、会议营销、养生讲座等方式,诱骗中老年人购买价格虚高的保健品或者假冒伪劣产品,涉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普通诈骗。
四、宣称“以房养老”:此类违法犯罪主要表现为用“以房养老”名义诱骗老人抵押房产,诈骗资金,以国家政策名义掩盖非法集资的本质,打着有高收益、高回报等旗号诱骗老年人办理房产抵押、诈骗资金,再把借来的钱拿去买其所推荐的理财产品,从而进行诈骗或者非法集资。
五、代办“养老保险”:此类违法犯罪主要表现为银行、保险机构的工作人员虚构或夸大保险项目收益,隐瞒保险理赔真实程序,设置陷阱,诱导消费,涉嫌合同诈骗;有的冒充银行、保险机构工作人员以代办“提前退休”“养老保险”等为由,收取中老年人的材料费、好处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受害人交纳的保险金。
六、开展“养老帮扶”:此类违法犯罪主要表现为假借义务诊疗、心理关爱、直播陪护、慈善捐助、志愿者服务、组织文化活动等形式获得中老年人的信任后,以多种形式对中老年人实施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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