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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山区检察院打出未检、民行“组合拳”,实现未成年人全方位司法保护

2020-11-17 字体:

 

10月14日,霞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陈某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在霞山区法院开庭审理。该案是湛江市霞山区首例在校学生遭受校园暴力伤害,并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

案情回顾

吴某(15岁)在校读书期间欺凌了一名同校学生,后被同学张某甲、陈某乙等人阻止。吴某辍学后在社会上混迹,案发当日,其路过学校时想起往事心生不忿,遂伙同陈某(16岁)在学校门口持刀对张某甲、陈某乙进行报复。张某甲、陈某乙受伤后跑回学校求救,吴某、陈某遂逃离现场。

该案属于典型的校园暴力案件,行凶者在正值放学时人流量较大的校门口当众持刀实施报复伤害行为,对该校学生心理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并严重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而本应在今年参加中考的初三学生张某甲、陈某乙,因伤已无法如常参加中考体育考试,突如其来的变故,让二人的学习备考大受影响。

延伸检察职能,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1.及时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承办检察官在办理该案期间,与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取得联系,对缓解被害人负面情绪、疏导被害人因案件而产生的消极情绪等方面开展大量工作,努力让被害人尽早走出心理阴影、回归正常学习生活。

2.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帮助被害人家庭顺利渡过难关。本案被害人陈某乙的父亲因病无法工作,全家靠母亲的微薄收入维系生活。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霞山区检察院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最终向被害人陈某乙发放了司法救助金人民币10000元,及时解决了他们的燃眉之急。

3.运用民行检察职能,维护被害人合法权益。该案被害人陈某乙系未成年人,其家属因经济困难而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霞山区检察院积极联系霞山区司法局为陈某乙指派法援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并在该案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时,同时提起附带民事侵权损害赔偿诉讼,尽最大可能为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

合力构建校园安全防护体系,共同促进平安校园建设

1.向被害人所在学校发出《检察建议书》,又先后向霞山区司法局、教育局、辖区街道办、派出所发出《案件通告》,建议上述单位加强辖区内各中小学校的校园安全管理,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2.积极联合学校开展助学帮扶工作。积极与学校联系沟通并及时反馈被害人实时信息,校方最后为两名被害人制定助学帮扶工作计划,安排授课老师前往被害人家中进行授课,以确保张某甲、陈某乙在疗伤期间不停学、不停课。

3.送法进校园,提高学生法治意识。安排检察官前往该校为全体学生上一堂以“远离犯罪、遵纪守法”为主题的法治教育课,同时联合广东医科大学团委,由检察官、大学生志愿者携手为该校教职工及安保人员上一场医疗急救基础常识讲座。

校园安全事关青少年健康成长,事关千万家庭幸福,是最让人牵挂的民生实事。霞山区检察院成功办理该案,不仅为促进平安校园建设作出检察贡献,同时实现了对未成年人实施司法救助、法律援助等多赢局面,还标志着该院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从刑事领域拓展到民事领域,未成年人刑事、民行一体化检察工作的日趋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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