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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上见”!公开评议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2026-06-16 字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出庭评议工作部署,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近日,湛江市检察院组织全市检察机关刑事检察条线检察官对霞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非法收购、出售陆生野生动物案开展“公开评议庭”活动。全市两级检察院刑检业务骨干组成的评议团成员及霞山区检察院干警到场观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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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庭前:做实基本功“定靶心”

“选好案”是前提,“查得清”是基础。为确保评议不走过场,霞山区检察院在庭前精准“筛”案,重点选取事实清楚但争议点明确,且具有普法教育意义的案件,确保能评到点子上、议到关键处。此外,为了夯实案件证据,霞山区检察院通过自行补充侦查工作小组收集案件证据,全面“备”料,做到“心中有数、脑中有策”。

庭上:实战交锋“验真工”

随着法槌敲响,庭审正式开始。庭审中,公诉人条理清晰地宣读起诉书,精准阐明案件事实、指控罪名及法律依据。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沉着冷静,紧扣案件细节、犯罪构成要件有针对性地进行讯问,问题环环相扣、层层递进,并采用多媒体示证方式进行分组举证,有效还原案件事实全貌。法庭辩论环节,公诉人结合事实与法律发表公诉意见,法律相融、说理透彻,庭审节奏把控平稳,流程规范严谨,全面展现过硬业务能力和稳定的庭审驾驭能力。

为落实广东省检察院“保护鸟类野生动物专项监督活动”部署要求,霞山区检察院坚持刑事追责与公益保护一体推进、依法惩戒与生态赔偿同步落实,就案件同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主张判令行为人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生态惩罚性赔偿以及公开赔礼道歉等民事法律责任。为进一步强化全链条打击,霞山区检察院首次将另案处理的刑事同案人列为民事共同被告,公益诉讼起诉人在庭上围绕共同侵权人的地位作用、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共同侵权人为何能列为民事公益诉讼的适格被告主体等问题进行论辩,整场庭审以刚性司法守护生态安全,以检察履职捍卫公共利益。

庭后:复盘评议“提良策”

庭审结束后,评议小组通过现场打分和集中交流,对本次庭审观摩进行了复盘。检察官们畅所欲言,既肯定亮点,也直击问题。

“起诉书撰写有待完善……”

“公诉人讯问精准有力,回应辩护人意见直接明确……”

“发表公诉意见时,可以进一步加强说理……”

大家不仅提出问题,还针对不足逐一提出优化建议。同时,评议人员围绕文书质量、庭审细节打磨、释法说理效果等内容深入探讨交流,促进公诉人出庭公诉能力再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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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霞山区检察院将继续把出庭评议作为出庭应诉能力建设的常态化“练兵场”,逐步实现全员全覆盖,全面提升检察干警出庭履职能力,推动队伍建设和办案质效双提升;持续做深“刑事检察+公益诉讼”融合履职,推动个案办理向类案治理、源头防控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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