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畅通信访渠道,提升检察服务质效,根据《人民检察院信访工作规定》等有关要求,本院决定对“检察长接待日”进行调整优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访时间
1.自2025年8月1日起,将“检察长接待日”接访时间调整为每月第二周的星期三上午9:00—12:00;如遇工作冲突,接访时间另行通知。
2.不定期安排检察长主动预约接访。
二、接访方式
“检察长接待日”优先接待主动预约接访的群众,未被预约接访的群众可通过现场排队取号方式参与接待。
三、接访须知
1.来访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案件材料;
2.遵守现场工作人员指引,依法文明信访,不得扰乱信访场所秩序。
湛江市人民检察院
202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