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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整顿进行时】落实“三个规定”:司法少干扰才能更公正

2021-04-17 字体:

湛江市检察院从严执行三个规定,全面落实违规过问、干预或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自2019年集中填报以来,我市检察人员共记录被过问、干预或插手检察办案情况211件,检察人员逢问必录的行动自觉正在形成,检察办案的外部环境持续得到改善。

有据可依,有据必依

一个时期以来,极少数领导干部或司法人员过问具体个案,干预或插手司法办案,成为影响司法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的沉疴顽疾。早在2014年,被人们称为法治里程碑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曾就这一顽症开出药方,提出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2015年,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相继出台。为细化、实化三个规定的执行,2019年以来,最高检先后印发《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和《关于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若干问题的工作细则》。为持续落实落细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湛江市检察院印发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工作原则和操作规则。

 

有令必行、有章必循

制度规范紧锣密鼓地出台,但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并没取得立竿见影的效果,领导干部对落实三个规定重视不够、组织不力、表率作用不强,检察人员不熟悉、不掌握有关要求,不愿、不会、不敢如实记录报告,避重就轻、选择性填报或凑数填报等情形依然存在。为此,湛江市检察院坚持月通报制度,对连续三个月零报告的基层院和市院业务部门进行约谈提醒,约谈后仍为零报告的基层检察院,在市检察院检察长发送《提醒函》后相继破。自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市检察院组织开展警示教育,通报违反三个规定反面典型案例,充分运用谈心谈话,宣传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导向,引导检察人员主动向组织讲清问题、及时进行补报。今年3月,全市检察机关记录填报被过问、干预或插手检察办案等情况68件,较上月环比增长13.6倍。

从自我约束到营造氛围

如今,随着落实三个规定这根弦越绷越紧,严格遵守三个规定的观念逐渐从纸面走向检察人员内心,并生根发芽,逐步转化为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的行动自觉。

改变,也正在由表及里、由内而外地发生着。自集中填报以来,市检察院持续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开展三个规定应知应会测试、将三个规定相关文件汇编成册印发至两级检察院、在办公楼大堂显示屏滚动播放三个规定相关内容、在两微一端发布或转发三个规定宣传报道等方式,努力做到源头上建立防止干预司法防火墙隔离带,营造公正司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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