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检察院从严执行“三个规定”,全面落实违规过问、干预或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自2019年集中填报以来,我市检察人员共记录被过问、干预或插手检察办案情况211件,检察人员“逢问必录”的行动自觉正在形成,检察办案的外部环境持续得到改善。
建“章”
有据可依,有据必依
一个时期以来,极少数领导干部或司法人员过问具体个案,干预或插手司法办案,成为影响司法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的沉疴顽疾。早在2014年,被人们称为“法治里程碑”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曾就这一顽症开出药方,提出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2015年,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相继出台。为细化、实化“三个规定”的执行,2019年以来,最高检先后印发《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和《关于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若干问题的工作细则》。为持续落实落细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湛江市检察院印发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工作原则和操作规则。
破“零”
有令必行、有章必循
制度规范紧锣密鼓地出台,但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并没取得“立竿见影”的效果,领导干部对落实“三个规定”重视不够、组织不力、表率作用不强,检察人员不熟悉、不掌握有关要求,不愿、不会、不敢如实记录报告,避重就轻、选择性填报或凑数填报等情形依然存在。为此,湛江市检察院坚持月通报制度,对连续三个月“零报告”的基层院和市院业务部门进行约谈提醒,约谈后仍为“零报告”的基层检察院,在市检察院检察长发送《提醒函》后相继破“零”。自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市检察院组织开展警示教育,通报违反“三个规定”反面典型案例,充分运用谈心谈话,宣传“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导向,引导检察人员主动向组织讲清问题、及时进行补报。今年3月,全市检察机关记录填报被过问、干预或插手检察办案等情况68件,较上月环比增长13.6倍。
成“风”
从自我约束到营造氛围
如今,随着落实“三个规定”这根弦越绷越紧,严格遵守“三个规定”的观念逐渐从纸面走向检察人员内心,并生根发芽,逐步转化为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的行动自觉。
改变,也正在由表及里、由内而外地发生着。自集中填报以来,市检察院持续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开展“三个规定”应知应会测试、将“三个规定”相关文件汇编成册印发至两级检察院、在办公楼大堂显示屏滚动播放“三个规定”相关内容、在“两微一端”发布或转发“三个规定”宣传报道等方式,努力做到源头上建立防止干预司法“防火墙”和“隔离带”,营造公正司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