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吴川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对李某甲涉嫌危险驾驶案、郭某某涉嫌危险驾驶案、李某乙涉嫌危险驾驶案、何某某涉嫌危险驾驶案、陈某某涉嫌危险驾驶案、黎某某涉嫌危险驾驶案、容某某涉嫌危险驾驶案、桑某某涉嫌危险驾驶案、林某涉嫌危险驾驶案等9个案件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一)2023年12月22日(星期五)上午9时15分开始,顺序如下:
1、李某甲涉嫌危险驾驶案;
2、郭某某涉嫌危险驾驶案;
3、李某乙涉嫌危险驾驶案;
4、何某某涉嫌危险驾驶案;
5、陈某某涉嫌危险驾驶案;
6、黎某某涉嫌危险驾驶案。
(二)2023年12月22日(星期五)下午3时开始,顺序如下:
7、容某某涉嫌危险驾驶案;
8、桑某某涉嫌危险驾驶案;
9、林某涉嫌危险驾驶案。
二、公开听证会召开地点
吴川市梅菉街道潮江路吴川市人民检察院一楼听证室
三、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陈检察官(序号1-8案件检察官)
联系电话:0759-5582032
(二)联系人:梁检察官(序号9案件检察官)
联系电话:0759-5582025
四、注意事项
(一)参加听证会的人员,请于听证会开始前15分钟到本院办理参加听证的有关手续。
(二)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三)参加听证会人员应遵守相关规定,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特此公告。
吴川市人民检察院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