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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吴川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04-22 字体:

     

吴川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418日在吴川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吴川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梁广

 

各位代表:

我代表吴川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主要工作

2018年,我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帮助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发展大局,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全力推进检察改革,坚决落实从严治检,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一、充分履行检察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年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审查逮捕案件719911人,经审查批准逮捕583729人,不批准逮捕118154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679926人、受理监察委移送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88,经审查提起公诉602768人,不起诉2848人。

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严格执行首办责任制、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等制度,深入了解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切实维护人民合法权益。建立12309检察服务中心,开通网上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良好的法律咨询、表达诉求、举报控告的服务环境。积极落实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我院联合湛江市检察院对3名未成年被害人进行司法救助,共救助18万元。派驻黄坡检察室加强对黄坡镇80多名社区矫正服刑人员进行监督和上法制教育课,没有出现脱管、漏管、收监和重新走向犯罪的情况。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积极支持市委市政府关于联合清收农信社不良贷款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工作,化解金融危机。认真做好精准扶贫工作并积极推进苏村党支部开展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改,顺利完成党支部补选工作。

强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积极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受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77107人。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受理审查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9件27人,审查起诉5件5人。经审查,批准逮捕27人,提起公诉5人。同时,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和挽救,不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8人、不起诉2人。积极开展百名检察官进百所学校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派员到全市10所学校进行法治宣讲。举办以“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检察长被吴川市第一中学聘为法治副校长。

强力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积极拓展公益诉讼案源,进一步扩大监督领域,公益诉讼立案47件,居全市基层检察院前列。成功督促吴川市人防办追缴吴川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60多万元易地建设费,切实保护国家利益,得到吴川市委书记全可文、市长曹栋的批示肯定。主动与化州市检察院联合调查和处置了位于两市交界处一猪场严重污染饮用水源案件,保障了周边5万多群众饮用水安全以及附近地区生态环境安全。这是我院首次跨市县对重大环境污染事件进行联合调查取证,开创了粤西检察机关首次联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范例。此外,积极开展医疗废物和医疗污水专项治理活动,针对20家医疗机构存在不按要求贮存、收集、排放、运送医疗污水和废物的情况,依法向吴川市卫计局、环保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两部门对此加强监管,认真做好整改。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

二、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件,追捕78人,追诉漏罪漏犯1117人,提前介入刑事案件6件,书面发出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55份。强化“两法衔接”,建议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4件,公安机关已全部立案侦查。向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1份,检察建议书34份。加强审判监督,提出二审抗诉案件1217检察长列席审委会讨论公诉案件3970

强化民事行政监督。进一步加大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监督、行政监督和公益诉讼工作力度,受理案件68件(其中行政督促履职4件、执行监督9件、审判程序违法监督5件,对民事生效裁判监督3件、公益诉讼立案47件),提出检察建议51件。

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全面做好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发现监管场所存在问题或隐患14起,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和检察建议书14份。向涉及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单位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和检察建议书38份,并监督落实。对55件案件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38件有35件被采纳。监督吴川市看守所顺利完成搬迁工作,确保看守所监管秩序的安全和稳定。

三、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完善工作机制,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建立涉黑涉恶犯罪线索、案件移送工作机制,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涉黑涉恶案件开设绿色通道确保案件迅速分流。对重大涉黑涉恶疑难案件主动介入,引导公安机关调查取证,提出法律适用意见。坚持快捕快诉,从严从重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依法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106141人,提起公诉121181人。

积极开展扫黑除恶社会宣传。通过官方微博、微信和网站,以及宣传专栏等,加大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派员到乡镇、农村、机关、学校、市场等场所张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海报200多张、派发宣传资料2000多册,为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营造强大的宣传声势。

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

加强学习培训,激发队伍活力。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干警的政治意识和辨别能力。检察长为全院党员干警讲党课,带领党员重温入党誓词。组织全院干警参加各类政治学习培训、网络培训和业务培训等2020人次,增强干警党性和提高业务技能。在湛江市未检业务竞赛和湛江市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中,我院干警林秋霖荣获“湛江市未检业务能手”和“湛江市优秀公诉人”称号;我院民事行政检察科被湛江市检察院荣记集体三等功。

全面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严格执行入额检察官制度,深入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支持,招录20名合同制书记员,缓解辅助人员不足的困难。严格落实入额院领导办案制度,院领导带头办案,全院科长以上领导干部办案1541件,占全院入额检察官办案数量的87.9%

五、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切实贯彻党委决策部署。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监督之下,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认真办理人大交办事项,积极向人大报告检察工作。注重与人大代表的常态化联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走进检察院,参与检察院开展的重大活动,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一步了解检察工作。

一年来,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这是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市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吴川市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问题和不足:一是主动服务大局、服务保障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的举措还有待加强;二是检察工作发展还不全面不平衡不充分;三是随着检察改革的深入,配套的机制和措施有待更加完善。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改进提高。

2019年检察工作思路

2019年,检察工作的总体目标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紧紧围绕发展大局,不断推动检察工作创先创优发展,为推动吴川加快建设湛江市域副中心城市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努力在服务大局上有新作为。围绕市委中心工作,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更加积极地履行检察职能,维护稳定、护航发展。依法惩治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犯罪,为防控金融风险做好司法服务保障;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审慎办理涉企案件,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财产不受侵犯、合法经营不受干扰,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检企对接机制,及时对接企业法律需求,更好地助力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二是努力在保障民生上有新举措。适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更高要求,恪守司法为民的根本立场,理性平和文明规范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既要打击涉黑涉恶犯罪,又要深挖背后的“保护伞”;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守护绿水青山;依法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三是努力在检察监督上有新提升。牢牢把握宪法定位,聚焦法律监督主责,围绕诉讼监督新要求,不断在刑事立案监督、刑事抗诉、财产刑执行检察、公益诉讼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完善法律监督各项机制,公正司法,勇于担当,促进依法行政、司法公正。

四是努力在司法改革上有新担当。按照最高检的部署,进一步落实司法责任制,按期完成内设机构改革,推进各项改革落地见效。严格执行认罪认罚从宽等制度,推动修改后刑诉法各项制度机制落地。

  五是努力在队伍建设上有新进步。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建设适应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要求的检察队伍,不断提高检察干警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加大教育培训和专业人才培养力度;坚持从严治检,全面落实“两个责任”。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立足新时代、展现新作为,为建设“五个魅力”新吴川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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