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的意见》要求,提升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能力,霞山区检察院积极加入霞山区综治中心服务平台,将法律监督职能全方位融入社会治理。
建立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
霞山区检察院成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领导小组,并进驻综治中心,为群众提供控告申诉、司法救助、法律咨询等服务,解决一系列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同时,结合“平安夜访”、“千警入格”问民情创平安等活动,通过入户走访取得第一手资料,为后续矛盾纠纷解决降低了时间成本。
多渠道进驻,助力基层治理
霞山区检察院采用两种模式进驻综治中心,一是反聘具有丰富信访工作经验的退休检察干警以及指派2名在职干警常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二是每月指派10名在职检察干警在10个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轮值。派驻人员通过“粤平安”小程序和霞山区“平安街区”数字平台,利用实时监控、AI告警等功能对事项信息进行整合分流,提高治理效率。
介入涉检案件,及时释法说理
以“高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目标,霞山区检察院立足“检察+综治”模式,对于涉检涉法案件,在群众咨询时即可提供相应的法律指引,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依法依规寻求解决办法。对于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或诉讼监督案件检察监督程序已经穷尽的,可以向综治中心提出重新分流、转办的意见,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一事不用跑多窗”。自运行以来,检察官进驻街道综治中心126人次,提供咨询90余次,受理群众各类事项21件。
多元化解矛盾,推动社会治理
霞山区某小区物业公司反馈业主拖欠物业费的问题,物业公司经过多次催收未果,遂向霞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将有关情况反馈至区综治中心。综治中心随即介入协调。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了解到业主拒绝交物业费的原因是小区停车混乱,导致其车辆被刮蹭且物业未协助处理。为此调解员从情理法多角度入手,安抚双方情绪并提出解决方案,最终双方达成和解,纠纷也得到彻底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