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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 | 网络直播套路深,警惕“女主播 ” 恋爱骗局

2025-08-21 字体:

互联网时代,自媒体短视频、直播行业迅速发展,一些不法分子瞄准“商机”,利用“美女主播”当诱饵实施诈骗犯罪。

基本案情

202012月,冯某某等人租用商业公寓作为办公场所,开设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雇佣张某某等10多名女员工担任女主播和客服人员。公司专人购买已添加好友的微信号,客服人员按照公司提供的话术冒充女主播与被害人聊天,向被害人发送暧昧语句和女主播的日常生活照片、小视频,诱导被害人下载直播APP进入指定的直播间刷礼物、充值打赏。为获取更大利益,客服人员以更换微信为由将被害人推送到资深客服处,资深客服继续冒充女主播使用二推话术与其聊天,并组建微信群,采取由其他客服人员充当女主播的闺蜜、家庭成员聊天烘托气氛的方式,刺激、诱导被害人进行更大数额打赏,待被害人打赏完后,便对被害人冷处理,以主播PK失败需要静静”“家人反对相亲等理由不再与被害人联系。

经查,截至案发,冯某某等人实施诈骗获利达54万余元,湛江经开区检察院以诈骗罪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冯某某等人有期徒刑三年至十年不等,各并处罚金。

诈骗套路剖析

虚构人设,美色钓鱼

无论是“抠脚大汉”还是“半百老妪”,均以年轻貌美的“女主播”形象出现在社交软件,滤镜加持,颜值诱惑。

团伙作案,分工合作

后勤负责购买社交软件账号,“女主播”拍摄小视频或直播引流,运营团队操控话术,客服冒充女主播与客户聊天,技术人员提供虚假视频、照片配合。

情感圈套,精准拿捏

初期语言撩拨,主动示爱;中期以“考验诚意”“示弱卖惨”索要礼物、打赏;后期以“家人生病”“见面约会”“工作考核”为由骗取大额转账。

检察官提醒

在网络交友、观看直播时,务必保持理性,不要轻易下载未知、来源不明的私域APP或者小程序,涉及金钱的打赏和转账活动要三思而后行。一旦发现被骗,要第一时间收集聊天记录、转账信息等证据并及时报警。

 

文字:第一检察部 陈梦葵、李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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