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瘫痪罪犯两次犯罪是否收监 公开听证让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更加公正

2020-12-30 字体:

为充分履行法律赋予的刑事执行检察监督职责,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切实促进检务公开,增强司法公信力,2020年12月28日下午,湛江市人民检察院对湛江市麻章区看守所申请对罪犯符某某暂予监外执行一案进行公开听证。

 

本次听证会由湛江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真才主持,案件主办检察官廖增武、原案件承办检察官梁超元和申请人湛江市麻章区看守所所长陈明参加听证会。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黄庆习、李梓豪、李根武担任听证员;湛江市人民检察院部分检察干警旁听了听证会。

 

本案系麻章区检察院开展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检察活动时,发现罪犯符某某被法院判处实刑未收监执行刑罚的案件。经查,罪犯符某某是湛江市麻章区麻章镇某某村人,2011年12月7日因贩卖毒品,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因生活不能自理被麻章区人民法院作出暂予监外执行决定。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因再次贩卖毒品被撤销暂予监外执行。2013年12月19日因贩卖毒品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与前罪余刑三年八个月二十八日,合并执行七年。2013年12月19日,麻章区人民法院下发收监执行通知书。在湛江市、麻章区两级检察机关督促下,2020年12月11日,符某某被公安机关拘留在麻章区看守所。罪犯符某某在监室内无法正常吃喝拉撒,存在大小便失禁情况,缺乏生活自理能力,给看守所造成安全隐患,麻章区看守所联系肇庆监狱准备送监,但肇庆监狱不肯收监,建议走暂予监外执行程序。因此,麻章区看守所申请对罪犯符某某暂予监外执行。

听证过程中,主持人刘真才副检察长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情况,并说明听证主要议题。申请人麻章区看守所陈明所长充分阐明了申请对罪犯符某某暂予监外执行的理由,原案件承办检察官梁超元对案件的事实和理由发表意见,案件主办检察官廖增武就查明的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讲解,并宣读了湛江市检察院技术科所作的技术性证据审查意见书。随后,听证员对案件的有关情况进行提问。在休会评议期间,听证员围绕焦点问题从法、理、情等角度进行深入交流和探讨,经过认真而全面评议后形成一致性意见,并由听证员代表李梓豪同志当场宣布评议意见,为检察机关下一步作出公平正义的决定提供了参考意见。

 

本次听证会是湛江市检察机关首例通过召开听证会的形式开展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工作,是湛江市检察机关推行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工作公开听证机制,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保障监管场所安全稳定的创新尝试,也是湛江市检察机关深化检务公开,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有效举措。下一步,湛江市两级检察机关将继续推进检察公开听证工作,进一步扩大案件的适用范围,不断增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办案的透明度,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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