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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检察官带你读懂《反有组织犯罪法》:“涉案财产认定和处置”

2022-05-07 字体:

为精准“打财断血”,彻底摧毁有组织犯罪的经济基础,《反有组织犯罪法》专门设立“涉案财产认定和处置”一章对有组织犯罪的涉案财产认定和处置的问题作了明确规定下面由检察官通过真实案例带你深入读懂相关法条。

【案件简介】

宁某某等42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2008年开始,被告人宁某某注册成立大量不同的公司,利用并操控亲属或身边“马仔”担任公司法人代表、股东,制造虚假贸易、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再高利转贷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以私人借款的方式非法高利放贷,获取巨额非法利益。同时宁某某通过殴打、威胁、恐吓、非法拘禁、滋扰等暴力手段追债,聚敛了巨额非法利益,逐渐形成了以宁某某为组织、领导者,骨干成员相对固定,人数众多、分工明确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该组织先后有组织地实施了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寻衅滋事、非法拘禁、强迫交易、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高利转贷、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等违法犯罪事实26起,涉及罪名9个

判决结果

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高利转贷罪、虚开增值税发票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诬告陷害罪、妨害作证罪等9个罪名,判处被告人宁某某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亿八千零六十万元,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判处其他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三年至一年三个月不等刑罚。宁某某组织及其成员的相关涉黑财产,依法予以追缴、没收。    

典型意义

宁某某涉黑犯罪组织通过非法手段攫取了数以“亿”计的非法利益,为精准“打财断血”,有效铲除宁某某犯罪组织的经济基础,在审查起诉时,湛江经开区检察院充分运用检察智慧,对涉案财产分门别类、细致梳理,准确提出涉案财产的认定和处置意见该案已查封、扣押、冻结的银行账户存款共计人民币3.69亿余元,还有大量股权及土地、汽车等财产,累计执行财产刑及追缴赃款赃物约18.69亿元,是目前我省执行到位最多的涉黑案件。

以案释法

由于有组织犯罪尤其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形成、发展、壮大均“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要打击有组织犯罪,就必须彻底摧毁有组织犯罪的经济基础,防止其死灰复燃,这是刑法科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财产刑的现实和法理依据。2018年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27条以及2019年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第一款,均明确规定了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有组织犯罪案件过程要全面收集、认真审查甄别有组织犯罪及其成员的涉案财产来源、性质、权属等以及依法作出处理财产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专门设立“涉案财产认定和处置”一章对有组织犯罪的涉案财产认定和处置的问题作了明确规定,其中第四十四条就借鉴了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如在经开区检察院办理宁某某涉黑组织犯罪一案中,在提前介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就引导侦查机关收集、固定该涉黑组织及其成员的涉案财产的证据,并在提起公诉时以表格清单形式向法院提出涉案财产的认定和具体处置意见,均被法院采纳,釜底抽薪彻底摧毁有组织犯罪的经济基础,起到“打财断血”法律效果。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    

第四十四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应当对涉案财产审查甄别。在移送审查起诉、提起公诉时,应当对涉案财产提出处理意见。

在审理有组织犯罪过程中,应当对与涉案财产的性质、权属有关的事实、证据进行法庭调查、辩论。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对涉案财产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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