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发挥检察职能,助力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鹤地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提高红湖农场干部等对饮用水源保护的法律意识,近日,我院连永健检察官受邀到河唇镇红湖农场开展公益讲座,红湖农场机关干部、各生产队队长等80余人聆听了讲座。
讲座上,连永健检察官首先给大家普及鹤地水库饮用水水源一级、二级以及准保护区的范围;其次详细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湛江市鹤地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中关于饮用水水源的特殊保护规定,着重讲授在鹤地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进行禁止性活动应当承担的相关法律责任;紧接着,连永健检察官结合鹤地水库周边的环境给大家剖析养殖污水对饮用水水源的危害,养殖业污水不仅会导致水生生物大量死亡,水体富营养化,严重的可能导致某些流行病的传播。
最后,连永健检察官结合真实的行政公益诉讼及民事公益诉讼案例,介绍检察工作与饮用水保护工作的关系,深入浅出地进行了讲解,提高大家对鹤地水库水污染防治的认识。
讲座结束后,部分听讲人员表示讲座内容丰富、案例真实,连永健检察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大家讲解抽象法条,对红湖农场干部及相关工作人员提高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发挥积极作用,也为他们的工作提供了法律方面的指引,对我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