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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公益”双向发力 筑牢生态保护屏障

2026-08-13 字体:

“刑事+公益”双向发力 筑牢生态保护屏障

 

“检察机关在生态环境案件办理中采用‘刑事+公益’融合办案模式有助于实现犯罪惩治与公益保护的双向目标。”

近日,我院在办理一起滥伐林木案中,坚持“刑事打击+公益保护”双向发力,组织刑事检察与公益诉讼检察两个条线的干警共同奔赴案发现场开展联合勘验核查,全方位守护辖区绿水青山,切实筑牢生态司法保护屏障。

在案发现场,办案干警结合在案证据,细致勘查林木被砍伐范围、损毁株数、植被留存状况,实地了解林地裸露、植被破坏、生态地貌受损等详细情况。同时,办案干警重点核查本次滥伐行为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与间接生态损害,全面评估林地生态系统受损程度、植被自我修复难度,为后续认定犯罪事实、固定关键证据、制定科学生态修复方案夯实基础。

下一步,我院将持续深耕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始终坚持打击犯罪、挽回损失、修复生态、警示教育四位一体办案理念,常态化推进刑检与公益诉讼检察融合履职,健全完善“提前介入、同步核查、双向衔接、全域修复”办案机制,推动实现从“单一惩罚”向“系统修复”的社会治理现代化转型。

普法小贴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规定,未经林业主管部门许可,擅自采伐林木,无论自有林地或他人林地,只要达到法定数量标准,均构成滥伐林木罪。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不仅要承担有期徒刑、罚金等刑事责任,还需承担生态修复、损害赔偿等民事责任。

(郑富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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