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经开区检察院胸怀“国之大者”,守护国财国土,在全市率先开展民间借贷利息所得税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周密部署,精心安排,严格要求。
今年7月,经开区检察院向经开区法院调取了近三年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件清单和部分卷宗。同时,分管领导带队前往经开区税务局开展调研座谈,了解全区涉利息收入个人所得税征缴情况。经深入排查发现,叶某等6人作为民间借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通过法院强制执行获取了本金及利息,其中利息收入共计约48万元。经向税务机关核实,叶某等人均未依法缴纳利息收入的个人所得税,国家利益处于受侵害的状态。
为保护国有财产,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助力税务部门依法征缴民间借贷利息个人所得税。近日,经开区检察院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全市首份检察建议督促征缴民间借贷利息个人所得税检察建议书,督促其依法履行税收征收职责,对利息收入未缴纳个人所得税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加强对民间借贷利息税收的征管力度。
下一步,湛江经开区检察院将持续跟进涉案利息收入的个人所得税征缴情况,推动相关行政机关与审判机关建立高效税源信息获取机制,促进国家税收“颗粒归仓”,当好国有财产“守护人”。
检察官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第十三条 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
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六月三十日前,缴纳税款;税务机关通知限期缴纳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期限缴纳税款。
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申报纳税。
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申报纳税。
纳税人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的,应当在注销中国户籍前办理税款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