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关将近,霞山区检察院对一起涉养老诈骗案的2名被害人进行司法救助,共发放司法救助金6万元,在寒冬里向被骗老人送去检察温暖,缓解了老人们的实际困难,抚慰了他们的心灵创伤。
2017年至2022年期间,黄某文利用同村亲朋好友的信任,以需要资金经营生意为由诈骗黄某甲、黄某乙等19人人民币491.46万元,黄某文因此被判处十二年六个月有期徒刑。
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霞山区检察院发现被害人黄某甲、黄某乙二人是老年人,被骗走的是养老金,造成生活困难,依职权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
为及时、准确核实情况,检察官到黄某甲、黄某乙家中及其户籍所在地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了解他们的家庭情况。经查,黄某甲是村里一名退休的小学教师,患有肢体残疾,其妻子和91岁高龄的母亲也是残疾人,家中还有2名未成年子女需要抚养,全家仅靠黄某甲微薄的退休金生活;黄某乙是退役军人,也患有肢体残疾,退役后在家务农,每月只有微薄的补贴。案发后,黄某文没有向被害人退赔诈骗款项,导致黄某甲、黄某乙家庭生活陷入困境。
经审查研究,霞山区检察院认为黄某甲、黄某乙的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开启绿色通道进行办理,向黄某甲、黄某乙分别发放了司法救助金人民币4万元和2万元。检察官还积极做好养老防诈反诈宣传工作,向2名老人详细讲解了防范养老诈骗知识和识别养老诈骗套路等内容,提醒他们以后不要轻信他人,谨防掉入诈骗陷阱。
老年人的事,再小也是大事。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以来,霞山区检察院积极贯彻落实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相关工作要求,在严厉打击犯罪的同时,把司法救助工作提到了同等重要的位置来抓落实。2022年以来,共排查涉养老诈骗案件司法救助线索4件,已办结3件,发放司法救助金8万元,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好老年人的“钱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