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来,湛江经开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落实“三个规定”及个人重大事项填报相关规定。为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湛江经开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向社会公布。
2022年,湛江经开区人民检察院共主动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共24件,其中院领导填报5件,占总数20.83%,一般干警填报19件,占总数79.17%;涉及司法办案22件,占比91.67%,其他重大事项2件,占比8.33%。
下一步,经开区检察院将把执行“三个规定”作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实际行动,健全完善机制,使“逢问必录”成为常态,持续推动“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落实落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