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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禁毒日|湛江经开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 一起贩毒案当庭宣判

2025-06-26 字体:

在第38“6·26”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由湛江经开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贩卖毒品案在经开区法院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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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7月至8月期间,被告人姚某某等人为谋取非法利益,多次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联系吸毒人员,向周某某等人贩卖含依托咪酯成分的电子烟12次。姚某某等人多次贩卖毒品依托咪酯,情节严重,其行为涉嫌贩卖毒品罪。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围绕犯罪构成,通过出示物证、书证、证人证言、鉴定意见等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条,有力指控犯罪。经审理,经开区法院采纳检察机关指控意见,认定姚某某等人构成贩卖毒品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三年不等,并处罚金。

湛江经开区检察院将持续保持对毒品犯罪“零容忍”态度,依法从严从快批捕、起诉毒品犯罪案件,强化法律监督,加大对涉毒犯罪全链条打击力度。同时,积极延伸检察职能,联合公安、司法、教育等部门,深入社区、学校、企业开展禁毒普法宣传活动,增强群众识毒、防毒、拒毒意识,为经开区平安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文字:第一检察部 陈振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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