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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螺云课堂(九) | 抗疫小战士——理性克制行事

2022-05-17 字体:

全员核酸检测、暂停线下教学、暂停堂食、交通管制……湛江市本轮新冠肺炎疫情打乱了孩子们的生活。缓解青少年恐慌心理、稳定情绪教育引导青少年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积极参与支持疫情防控工作,我海螺工作室特别推出海螺云课堂》栏目,为广大青少年送上防疫知识、心理疏导、法治教育等精彩内容,做到“停课不停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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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月,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人民政府按照统一部署,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在该镇某小区西门设立防疫帐篷作为疫情防控工作站,严格核实登记小区出入人员、车辆。2月17日8时30分许,支某某驾驶汽车在防疫工作站办理进入小区登记手续时,认为登记时间过长,与现场的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刘某某发生言语冲突。为发泄不满情绪,支某某驾驶汽车加速冲撞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办证群众所在人群及防疫帐篷(用于防控人员办公、休息、存放防疫物资,从外部无法看到内部情况),将防疫工作人员刘某某和邢某某直接撞入防疫帐篷并致帐篷坍塌,车辆被帐篷覆盖。支某某在视线被遮挡的情况下,倒车后再次加速冲撞。两次冲撞致刘某某手部、膝部多处挫伤,邢某某面部擦伤、右侧鼻骨骨折以及体表擦挫伤,被损坏的办公电脑、执法仪、体温计等防疫物资价值人民币6580元。3月12日,昌平区人民法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支某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海螺姐姐提醒:理性克制行事,肆意妄为必将受罚!案例中的支某某为发泄个人情绪,现场有10多名疫情防控人员及群众的情况下,驾车冲撞人群和办公帐篷,置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于不顾,性质恶劣,严重危害了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稳中向好,越是紧要关头,越是复杂时刻,同学们越是应该保持理性克制,规范自己的行为,继续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齐心协力打好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歼灭战。

海螺姐姐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失火罪】【过失决水罪】【过失爆炸罪】【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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