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至6月,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体要求,聚焦法律监督主业,努力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深入发展,为实现经开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和服务。现将主要办案数据公布如下:
一、刑事犯罪检察工作情况
(一)审查逮捕工作情况
共受理审查逮捕各类犯罪案件176件240人,件数、人数同比分别上升4.76%、下降1.64%。
经审查,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150件199人,同比分别下降3.23%、10.76%。逮捕率为80.57%。不批捕和决定不捕30件48人,同比分别上升66.67%和77.78%。不捕率为19.43%,同比增加8.63个百分点。
批捕普通刑事犯罪罪名前五位的是:贩卖毒品罪39人,占19.6%;盗窃罪37人,占18.59%;诈骗罪18人,占9.05%;容留他人吸毒罪17人,占8.54%;故意伤害罪11人,占5.53%。五者合占批捕人数的61.31%。
(二)审查起诉工作情况
共受理审查起诉各类犯罪270件373人,件数、人数同比分别下降9.4%、22.29%。
经审查,决定起诉各类犯罪168件253人,同比分别下降18.05%、13.36%。共决定不起诉各类犯罪54件73人,同比分别下降23.94%、25.51%。不起诉率为22.39%。
起诉刑事犯罪罪名前五位的是:盗窃罪62人,占24.51%;危险驾驶罪28人,占11.07%。诈骗罪17人,占6.72%;故意伤害罪16人,占6.32%;开设赌场罪、聚众斗殴罪各14人,占5.53%。
(三)其他工作情况
1. 判决情况
对于检察机关起诉的案件,法院同期作出生效有罪判决246人,无罪0人。
2.刑事诉讼监督
(1)“两项监督”工作情况
对于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案件,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3件;通过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件。
对于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案件,要求公安机关说明立案理由1件,通过监督,公安机关撤案1件。
检察机关对涉嫌犯罪而未移送司法处理的案件,建议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13件20人。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已移送6件8人,侦查机关立案1件1人。
(2)纠正漏捕、漏诉
纠正漏捕12人,纠正漏罪1人,纠正漏犯6人。
(3)纠正侦查活动违法
针对侦查活动违法提出纠正33件次,同比上升175%;已纠正29件次,同比上升222.22%。纠正率为87.88%。
(4)刑事抗诉
按二审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共提出抗诉4件,同比上升33.33%。
(四)重点关注工作情况
1. “案-件比”
2021年1-6月,“案-件比”为1.27。其中延长审查起诉期限、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数量同比分别下降91.38%、61.47%,办案质效明显提高。
2. 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案情况
2021年1-6月,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审结案件190件258人。认罪认罚适用率为84.04%。有辩护人及值班律师参与的合计258人,占适用认罪认罚案件总数的100%。共提出量刑建议186人,其中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175人,占提出量刑建议的比例94.09%。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为93.71%。
3. 审前羁押工作情况
2021年1-6月,审前羁押率为71.54%。
4.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
共批准和决定逮捕0件0人。共起诉1件1人,件数、人数同比下降75%。
二、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
(一)审查逮捕工作情况
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9件15人,同比分别下降18.18%、28.57%,占受理刑事犯罪案件总人数的6.25%,同比减少2.36个百分点。批准逮捕4件5人,同比分别下降40%、73.68%。不批准逮捕4件9人,同比分别上升300%、350%。
共批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8件12人,同比分别下降11.11%、14.29%。
(二)审查起诉工作情况
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5件8人,同比分别下降64.29%、65.22%,占受理刑事案件总人数的2.96%,同比减少1.83个百分点。起诉2件4人,同比分别下降77.78%、75%。共不起诉未成年人3件3人(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件数、人数同比持平。
共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8件11人,同比分别持平和下降8.33%。
(三)有关特殊制度开展情况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特殊制度方面,委托调查2次,法定代理人到场17次,合适成年人到场2次,亲情会见15次,通知法律援助5人次,亲职教育13次,帮助教育17次,引入社会力量4次,犯罪记录封存8人次。
三、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情况
刑事执行监督。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情形(非监外执行)共提出书面纠正3件次,去年同期0件。
监外执行活动监督。针对社区矫正和剥夺政治权利在交付执行、监管矫治、变更、终止执行活动的履行职责不当情况,共提出书面纠正意见39人,去年同期0人。已纠正15件,纠正率为38.46%。
财产刑执行监督。对财产刑执行履职不当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2件,同比上升110%。
四、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情况
共受理群众各类控告、申诉等信访案件5件,同比下降73.33%。
提起国家司法救助3件,共发放金额11.2万元。
五、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
共受理各类民事行政申诉案件20件,同比上升100%。
其中,受理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件20件。
针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共提出检察建议1件,同比下降87.5%;已采纳8件,采纳率为800%。息诉2件。
对于不服法院生效裁判、调解书申请监督案件,法院裁定再审1件。
六、公益诉讼工作情况
共受理行政公益诉讼线索47件,其中涉及生态环境领域35件,资源保护领域5件,食品安全领域6件,国有财产保护领域1件。共立案46件,诉前程序合计44件,其中行政机关纠正违法或履行职责44件。
共受理民事公益诉讼线索1件,共立案1件,诉前程序合计1件。检察机关共起诉2件。
七、审查案件听证工作情况
2021年1-6月,共开展听证案件13件次,其中公开听证11件次,不公开听证2件次;从听证的案件类型看,刑事案件10件,司法救助案件3件。
八、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
2021年1-6月,本院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293件,同比上升45.05%。其中检察长办理44件,占比15.02%;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办理249件,占比84.98%。
从案件类型看,办理的案件涵盖了侦监、公诉、公益诉讼、民事行政等主要检察业务。在入额院领导办理的案件中,侦监类案件90件,占30.72%;公诉类案件83件,占28.33%;公益诉讼类案件112件,占38.22%;民事行政类案件7件,占2.39%;申诉类案件1件,占0.34%。